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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導師承認藏水喉通土製炸彈 官:若示威現場使用將令多人受傷

補習導師承認藏水喉通土製炸彈  官:若示威現場使用將令多人受傷

【獨媒報導】警方於去年1月在旺角通菜街一個劏房單位,爆門搜出「水喉通土製炸彈」,拘捕一名22歲補習導師。他今在區域法院承認管有爆炸品罪,被告父親撰寫求情信,自言因年老難以探望兒子。法官謝沈智慧表示明白家人感受,但涉案地點有長者及小孩居住,若炸彈使用在示威現場,將導致警方、消防、醫護、記者等人嚴重受傷。

報稱補習導師的黃棨騫被還柙至8月16日判刑,旁聽人士在被告被押走時高呼:「Leo,頂住呀,唔好喊呀!」

案情指,警方正調查一宗懷疑製造炸彈案,於1月14日晚在旺角通菜街利民大廈外截停被告與另外兩人,並爆門進入劏房,在被告身上搜出涉案劏房內單位的鎖匙。警方搜查睡房及客廳,發現床下底有「水喉通土製炸彈」、火柴頭、丙酮、辣椒素、以及防護裝備,拘捕被告。

警方爆炸品處理課專家到場引爆炸彈,炸彈的金屬管長20厘米、直徑5厘米,引爆威力導致升降機金屬門有破洞。專家指炸彈為土製,若在一定程度的密閉空間受壓,喉管會爆裂。炸彈的熱力及碎片效應的影響可達1米至5米,實際損毀視乎環境,亦有潛在引致死亡及損傷危險。

辯方求情指案件是社會事件引起 被告感後悔

辯方求情呈上被告親撰求情信,指自己深感反省,為愚蠢行為感後悔,案件亦影響家人,他現為此而道歉。被告父親又表示自己年老,探望兒子有困難,被告事後定會改過自新。

法官聽畢求情後表示,明白家人感受,但案情嚴重且涉案物品極為危險及不穩定,對社會有嚴重影響,需判較重刑罰。她又提到,涉案地點有眾多弱勢社群居住,包括小孩及長者。另外若炸彈使用在示威現場,則會導致警方、消防、醫護、記者及途人等嚴重受傷。

辯方指案件是因社會事件引起,他另呈上盧國華判監40個月的案例,指該案被告涉及在萬宜水庫管有藏粉末的金屬圓筒爆炸品。惟謝官不同意,指本案是在弱勢社群所居住的大廈發現,而且本案的爆炸品份量是該案的5倍。

控罪指,黃於2020年1月14日在旺角通菜街利民大廈一個劏房單位,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分別為「喉管炸彈」及火柴頭。

案件編號:DCCC 1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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