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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煽動顛覆政權 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申保釋遭拒

被控煽動顛覆政權 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申保釋遭拒

(獨媒報導)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因多宗反修例集結案件被判合共20個月監禁,他就該些案服刑完畢,惟另涉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而還柙,案件尚未定審期。李今(6日)向高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聽畢陳詞,拒絕批准保釋,李須繼續還柙。李被押離庭時,有人向他道:「聖誕快樂!」

李卓人由資深大律師陳政龍代表。律政司由高級檢控官李庭偉和署理高級檢控官吳加悅代表。旁聽席滿座,多名支持者向李揮手示意。同案被告何俊仁、支聯會前常委蔡耀昌、民主黨劉慧卿、工黨何秀蘭和社民連曾健成「阿牛」亦有到場旁聽。

同案另一被告、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前日在社交媒體表示,收到律政司發出的信件,基於案件具「涉外因素」及保障陪審員人身安全等理由,要求案件不設陪審團,意味著案件改由3名法官組成審判庭審理。

控罪指,支聯會、李卓人(64歲)、何俊仁(69歲)和鄒幸彤(36歲)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案件編號:HCCC15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