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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FB嘲殉職督察 前警員供稱投考四次警隊才獲取錄 冀是次審訊得平反

被指FB嘲殉職督察 前警員供稱投考四次警隊才獲取錄 冀是次審訊得平反

【獨媒報導】水警高級督察林婉儀去年9月參與反走私行動時殉職,26歲前警員涉在 Facebook 發布「狗官死一個點夠」等言論。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早前裁定手機內容可以呈堂,案件今(5日)續審。香官裁定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作供,他在廣州出生及接受教育至中三,自小立志參軍,但父母離異後便跟隨母親移居香港。他目標轉為投考警隊,「我想幫人,我想幫個社會」,惟首三次投考警隊失敗,直至第四次才成功獲取錄。至2021年11月本案發生後,他稱受到同事冷言冷語,最終抵受不住心理壓力,迫於無奈下離開警隊。但他不忘表示:「如果呢件事(案件)平反到,還番我清白,我會返番去(警隊)。」

被告親自作供:立志當差 三度投考警隊失敗

被告崔駿民(現年28歲)親自作供,他在廣州出生及接受小學及初中教育,由於他就讀的廣州市第三中學為軍訓式學府,大部份學生畢業後會投身軍隊、公安和武警,被告受影響而立志參軍,可是他中三畢業後年僅17歲,未達參軍年齡,加上父母離婚,被告便跟隨母親移居香港。

2010年來港後,被告為延續理想,便計劃投考香港警隊,「我想幫人,我想幫個社會。」他完成餘下的高中課程及職業訓練局工程系基礎文憑,遂於2014年底投考警隊,因體能不達標而失敗。他於2015年年中及2016年再投考,但分別因面試表現不佳及個人資料冊做得不好而失敗。但他表示從沒有感到氣餒,最終於2017年5月,即第四度投考時,成功獲警校錄取,至同年11月正式在警校畢業。在學堂訓練期間,被告在國慶日獲挑選成為護旗隊成員。

被問到加入警隊是否因為薪金,被告表示「絕對唔係」,當警察是他理想職業,不會在乎薪金有多少。他畢業後被派駐青衣警署,形容「我每日都好開心」,因能夠當差及完成到想做的事。

母親女友曾勸辭職 被告:呢份工係我理想

至2019年6月,被告被派往機動部隊,參與「踏浪者行動」,他形容是「前所未遇見過咁辛苦」,工作時間非常長,由於不能擅離職守,所以很多時同事會戴尿片執勤,只能坐在樓梯或角落休息。

一年半後,被告被派駐馬鞍山警署,負責軍裝巡邏及屍體發現案件。被告指「魚」是警隊術語,指「屍體」,「認魚」即認領屍體,「做魚餐」指處理屍體發現案件程序。

被告母親曾指處理屍體不好意頭、警隊工作辛苦,勸被告辭職,可返回內地替她的五金廠工作,但被告表示「呢份工係我理想」、「我好鍾意我份工,所以唔會離開」。被告女友亦指他身上有怪味,同樣勸他不要繼續做警察,惟被告指「幫人最後一程,我積德㗎嘛」,所以沒有聽從女友勸告。

被告續指,至2021年11月本案發生後,他收到很多騷擾電話,指責他是「人渣」、「警隊恥辱」,當他回警署上班時,同事對他冷言冷語,把他視作敵人,更有警長問他:「做咩著黑色褲?」他表示抵受不住心理壓力,迫於無奈下辭職,離開警隊。

崔稱現時正就讀職業訓練局課程,被問到想返回警隊與否,他表示:「如果呢件事(案件)平反到,還番我清白,我會返番去(警隊)。」

案件下午續審。

前警員崔駿民現報稱無業,控罪指他於2021年9月25日至2021年9月28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即在 Facebook 發布公開陳述,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或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案件編號:WKCC461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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