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43歲男子被指於前年7月煽惑他人傷害警務人員,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辯方於今年8月透露被告擬認罪,案件今(9日)於區域法院提訊,辯方表示被告已解僱當時的律師,現已聘請新的法律團隊,被告現時打算不認罪,並於明年5月3日開審,為期3日。控方表示將傳召4名證人,包括1名市民證人及3名警員證人,另外亦會依賴2小時的錄影會面片段,期間被告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告方文浩(43歲)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指他於或約於2019年7月30日在香港,意圖使警務人員受嚴重傷害,而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及惡意傷害該等警務人員。
案件編號:DCCC43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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