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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奏《願榮光》去年被判囚 「二胡伯伯」出獄後再遭票控12項無牌演奏及籌款

街頭奏《願榮光》去年被判囚 「二胡伯伯」出獄後再遭票控12項無牌演奏及籌款

【獨媒報導】多次在街頭演奏《願榮光歸香港》、人稱「二胡伯伯」的69歲老翁,去年10月被裁定7項無牌演奏及無牌籌款罪成,判囚30日。他出獄後再被票控6項「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樂器」和6項「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罪,涵蓋他去年入獄之前的時段。案件今(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8月6日再訊,以待辯方律師與控方就控罪商討。

被告李解新(69歲),首度由大律師代表,今庭上透露曾就控罪與控方商討但不果,需時作進一步商討,故此申請押後,獲裁判官李志豪批准。

控罪指李解新分別於2023年9月27日、9月30日和10月4日,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許可證,而在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即觀塘鴻圖道1號行人隧道內、葵青劇院外的行人隧道內、粉嶺港鐵站B出口外的行人天橋上、大埔墟港鐵站A1出口外的行人隧道內、元朗港鐵站C1 出口外的扶手電梯附近,奏玩二胡連揚聲器。

控罪另指李解新於上述時間與地點,在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由社會福利署署長或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發出的許可證,而組織、參與或提供設備以進行籌款活動。

案件編號:WKS4574-458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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