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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隧道連儂牆外攜噴膠及手套等 29歲文員認罪 還柙候判

行人隧道連儂牆外攜噴膠及手套等 29歲文員認罪 還柙候判

(獨媒報導)3名女子涉於2019年10月25日在九龍城行人隧道「連儂牆」張貼海報,以及管有噴膠和鎅刀等,其中2人早前否認「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今(12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29歲文員攜有噴霧膠水和手套等,開審前改為認罪,裁判官梁雅忻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並押後至10月26日判刑,文員須還柙。餘下27歲工程師則維持不認罪,須接受審訊。

兩名被告譚雯雯(27歲,工程師)及彭紫玲(29歲,文員)早前各否認一項「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至今日開審時,彭改為承認控罪。

案情指出,2019年10月25日晚上10時42分,警方接到市民報案指約20名穿黑衣及蒙面的人在九龍城世運花園行人隧道內張貼政治海報。約2隊警員抵達現場後,目睹該群人士正在張貼政治海報,內容包括「哪裡有壓迫,哪裡有反抗」、「不自由 毋寧死」、「香港人,反抗」等。

該批人士發現警方後即把工具扔到地上逃走,留下大量工具及400張政治海報。警員在附近追捕及截停多人,當中包括第三被告彭紫玲,之後從其背包內搜出2支噴霧膠水、一個口罩及一個手套。行人隧道牆壁的清潔費用為34,365元。

認罪被告須還柙至10.26判刑

彭的代表律師求情指,彭為家中經濟支柱,需照顧患精神病的母親,盼法庭考慮彭攜帶的涉案物品遠比同案被告少,可能造成的損毀並非嚴重,能夠判處社會服務令,以及允許被告保釋候判。

不過裁判官梁雅忻指出,案發時有人大肆破壞行人隧道,貼滿政治海報,以當時的社會環境而言,法庭必須對涉案行為「嚴厲對待」,即使初犯者也須要判監;加上海報眾多、被告連同多人行事,不相信被告不知道嚴重性。梁官最終下令索取社服令報告,押後至10月26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柙。

另一被告否認控罪受審 辯方質疑警捉錯路人

第二被告譚雯雯被控管有一支噴膠、一盒牆貼紙、2卷膠紙、一把剪刀、一把鎅刀、7個口罩及3支箱頭筆,她維持不認罪,須接受審訊。控辯雙方同意事實指出,警員14765於當晚在行人隧道附近拘捕譚。

駐守特別職務隊的警員25274周頌全(音譯)供稱,當晚接報到場後,目睹10多名男女在行人隧道內,有人手持疑似噴漆的物品,他大叫:「警察,咪郁」後,眾人隨即轉身逃往世運花園方向。周其後拘捕了一名被捕人士。

辯方律師質疑,警員追捕時無法肯定在世運花園出現的人一定是從行人隧道逃跑出來的人,而該行人隧道可通往亞皆老街公園、馬頭涌道等,不排除被拘捕的人來自上述地方。惟周警員指,他與隊員乘警車經過上址期間,不見街道上有其他人,因此相信在地面出現的人與從隧道逃跑出來的人是同一批人。辯方質疑這只是警員「粗略推算」,惟周警員堅稱這是「粗略但合理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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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警員25274周頌全(音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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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譚雯雯

同案另一被告、曾代表香港出賽舉重的30歲女商人陳素賢早前承認刑事毀壞罪,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須向路政署賠償清潔費8,592元。

案件編號:KCCC 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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