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職工盟屬會「建築地盤職工總會」於2020年5月擺設街站,10名工會成員及前組織幹事遭票控違限聚令,其中6人認罪被判罰款,其餘4人不認罪,今(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控方舉證完畢,裁判官王證瑜裁定各人所面對的控罪表證成立。其中一名工會前組織幹事打算作供,案件押後至明天續審。
曾浩源(43歲)、翁家文(46歲)、黃俊宇(22歲)及林小薇(25歲)各被票控一項參與受禁羣組聚集。
本案中辯方不爭議被告有聚集,但表示相關聚集為了防疫目的而進行,屬防疫規例豁免的範圍;以及各人正在行使言論、集會、組織及加入工會的自由。
片中警質疑派物質不需用咪高峰 稱是「公眾集會」的元素
控方今傳召現場拍攝的警員5972黎智文作供,並在庭上播放當日片段。黎在片段截圖中認出各被告,包括戴白色口罩及穿藍色短褲的首被告曾浩源、戴黑色口罩及穿短褲的第四被告林小薇,以及戴白色口罩及眼鏡的第三被告黃俊宇等。
從當日片段可見,有關街站展示「工會戰線,抗爭之路」及「極權誅鋤異己,務必挺身而出」等橫額;另有一名穿白衣上衣的女子,站在橋邊向馬路舉起「五一」手勢。
片中亦有一名督察和參與街站人士交涉,有參與者向警方指他們的街站有派發防疫物資:「有冇見過我哋派物資?有定冇!」;警方則質疑部份人曾叫喊「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與派發防疫物資無關。他又稱咪高峰是「公眾集會」的元素之一,然而派物資則不需用到。
控方舉證完畢後,裁判官王證瑜裁定各人所面對的控罪表證成立。其中工會前組織幹事林小薇打算作供,審訊押後至明天再續。
控罪指各人於2020年5月6日下午12時16分至2時20分,在金鐘海富中心與政府總部之間的行人天橋,無合法辯解而參與受禁羣組聚集。
6人早前被罰款
涉同一事件的何天忻、王宇來、黃樂文、蔡達俊、黃百勤和劉永森早前認罪,各被罰款4,000至4,500元。
案件編號:ESFS 500009、500013、500015、ESS 50053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