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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群組鼓吹殺警及「防疫撚」兼討論製武器 4男認串謀傷人及煽動罪

網上群組鼓吹殺警及「防疫撚」兼討論製武器 4男認串謀傷人及煽動罪

【獨媒報導】5男女被指在 Telegram 上發佈言論,鼓吹攻擊和屠殺警察、防疫人員、「防疫撚」及懷有「奴隸思想」的人,並涉在 Instagram 和 Signal 討論研發武器及抺黑防疫政策等,其中4名男被告今(6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串謀有意圖而傷人」及《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煽動罪。案情指被告加入 Telegram 群組「寧願站著死 也不跪著生存」,形容支持防疫政策的市民為「跪低做奴隸」,提議製造爆炸品、3D打印槍械、違反防疫規則及炸毀社區檢測中心。有被告在其個人 Instagram 發帖鼓吹以武力對抗現有政權,「消滅所有極權狗及支持暴政的賤民」。法官練錦鴻押後至明年2月2日判刑,期間4人須繼續還柙。

4名認罪的被告為:陳思諾(36歲,倉務員)、李浩源(18歲,無業)、黃澦羅(36歲,電腦技術員)及蔡啟棉(19歲)。4人自去年5月提堂起還柙至今。

4人承認一項「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陳思諾另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他另面對的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獲准存檔法庭,不予起訴。李浩源及黃澦羅承認一項「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黃澦羅另承認「管有危險藥物」及「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

案情指涉案群組指稱防疫政策為「政治監控」 鼓吹殺警及防疫人員

案情指,Telegram 群組「寧願站著死 也不跪著生存」於2022年2月成立,起初是公開群組,後來改設為私人聊天群組,截至同年5月,群組共有14名成員,包括上述4名被告。

在2月至5月期間,群組一共發布了逾2,000則帖文、圖片及短片,倡議以暴力手段攻擊警務人員、公職人員、防疫人員及支持防疫政策的市民;並建議成員採取行動,包括製造爆炸品、3D打印槍械、違反防疫規則及炸毀社區檢測中心。

部份帖文指稱防疫政策為「政治監控」、疫苗為「毒苗」和「毒針」、警方為「黑狗」、支持防疫政策的市民為「跪低做奴隸」,並鼓吹「殺盡黑警防疫撚狗官」。

案情指首被告抺黑防疫政策 鼓吹殺懷有「奴隸思想」的人

首被告陳思諾是群組的建立人、擁有人及管理員。案情指陳抺黑防疫政策,指稱因感染新冠肺炎而去世的人遠比「黑警打死」的人數為少,又指健康碼是「大監獄」、「親手幫自己套上奴隸頸鏈」。陳另鼓吹殺死懷有「奴隸思想」的人,揚言屠殺計劃要用武力、「真正打仗」,又建議攻擊別人時「一刀劏頸」、「快狠準」,另可使用辣椒油及購買魚叉。

次被告李浩源為群組成員,曾詢問群組成員有否雙氧水、天拿水、香口膠等,以製作爆炸品,又講解製作土製汽油彈的方法。他亦提議用生果刀攻擊警務人員、研究製作槍械及以隱蔽方式提煉爆炸品的原材料。李另發起群組成員會面,以了解眾人武器水平及討論分工,並明言群組討論內容是「枱底嘢」,因此要「見到面先講」。

第三被告鼓吹仿效上海居民以刀嚴重傷害防疫人員

另一群組成員、第三被告黃澦羅鼓吹仿效上海居民以刀嚴重傷害防疫人員,又鼓吹殺死和「食咗」協助推行防疫措施的公職人員,以妨礙他們執行職務。

第五被告蔡啟棉則表示贊同群組成員的主張,提議他們先購買戰術工具,建議使用小型飛斧「遠攻」、使用航拍機以空投方式作攻擊,又表示對購買電槍和3D打印槍械感興趣。對於李浩源提議群組成員親身會面,蔡亦附和,以進一步商討如何策劃攻擊。

警方上門拘捕各人 搜獲刀、氣槍及弩箭

警方於2022年5月上門拘捕上述4人,並於首被告陳思諾的住所內搜獲一把刀,其 Carousell 帳戶顯示他在網上購買了該刀。

警方另於次被告李浩源的住所內搜獲一支氣手槍連三個彈匣及防彈背心等。

第三被告黃澦羅的住所則被搜出一支已製成的弩及三支短箭、一支氣槍連彈匣、草本大麻及兩樽大麻油。

首被告IG被指發布煽動帖文 鼓吹「消滅所有極權狗及支持暴政的賤民」

經檢驗被告的手機後,首被告陳思諾的 Instagram 被指在2022年4至5月期間,發布了共13則煽動帖文,當中自稱屬於「極端暴力」,支持「用武力去反抗」並「消滅所有極權狗及支持暴政的賤民」。他鼓吹以武力對抗現有政權,及訴諸暴力解決社會上所有仇恨,又認為所有當權者應受到懲罰、「死全家」、「殺無赦」,警務人員、支持政府及防疫政策的人士應受到詛咒、憎恨和虐待,並指應該殺死中國人。

案情另指,陳抺黑本港及中國內地的防疫政策為「極端侵略殘殺人民」的行為,又指稱疫苗為「毒針」、警務人員為「黑警」。陳把警務人員、公職人員及協助推行防疫措施的人列為「敵人名單」,指他們應該受到「處決」。

兩被告被指加入群組討論研發武器 稱幫香港人做「污糟嘢」

次被告李浩源及第三被告黃澦羅被發現加入 Signal 聊天群組「工程研究所」及 Telegram 聊天群組「成就實驗所」。兩個群組均用於分享及交流關於研發武器及使用方法。

李浩源曾在群組中指出,計劃目標是「推翻呢個咁仆街嘅政權」、「建立一個真正原先有民主自由嘅社會俾我哋下一代」,所以應該研發武器及戰術以武裝自己。李又指群組成員不再相信香港人,所以會幫香港人做「污糟嘢」。

黃澦羅則被指鼓勵群組成員思考個人發展方向,包括專攻火器、防具、能源生產或電腦駭客等行動計劃;又激使其他群組成員違法,即從軍營、警署、警務人員及軍事人員身上搶去武器,並提議以「自殺式襲擊」去達到目標。

陳思諾和蔡啟棉在警誡下均稱沒有意圖傷害警員或把言論付諸行動。黃澦羅則稱加入涉案 Telegram 群組是為了結識女士,自製弩是為了貪玩、收藏及吸引女士。而他發訊息稱「可以殺白兵食咗佢哋wor」,是指《星球大戰》的角色。

餘下一名被告張佩善(16歲,學生)則不認罪,排期至12月11日開審,料需時3日。她獲准保釋候審。

「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指5名被告於2022年2月8日至5月7日期間,在香港,意圖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一同串謀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另一些人。

首被告陳思諾另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控罪指他於2022年4月5日至2022年5月7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 Instagram 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和海報,具意圖: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激起對其離叛;
(b)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d) 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居民間的惡感及敵意;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次被告李浩源和第三被告黃澦羅另被控一項「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控罪指二人於2022年2月19日至2022年5月7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研發武器,具意圖: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激起對其離叛;
(b)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d)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陳思諾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於2022年5月7日在鑽石山龍蟠街8號龍蟠苑龍珠閣某單位管有一把刀,意圖將其用作非法用途使用。此控罪獲准存檔法庭,不繼續起訴。

黃澦羅另被控一項「管有危險藥物」及「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指他於2022年5月7日在西貢嘉林別墅一單位,管有危險藥物,即1.98克草本大麻,及內含微量四氫大麻酚(四氫呋喃衍生物)的固體;及於同日同地方無牌管有一支弩及三支箭。

案件編號:DCCC101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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