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1歲無業男子承認透過Facebook留言稱「殺狗」、「殺特首」及持武器闖入政總等,早前承認一項煽惑蓄意傷人罪,押後至今早(12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林偉權考慮到被告自幼患自閉症和輕度智障,加上還柙了約7個月,已經是相當程度的懲罰和阻嚇性,現時被告更需要支援和輔導,故此接納感化報告建議,判處被告12個月感化,期間須繼續接受精神科治療和不得再接觸「無謂、不需要的網上資訊」。
被告陳俊浩(21歲,報稱無業)早前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控罪指他於2023年9月13日至10月10日在香港,意圖使公職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煽惑其他人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們。
被告自幼患自閉症和輕度智障 刪帳戶兩日後被捕
法官林偉權判刑時引述被告的個人背景,他自幼確診患自閉症和輕度智障,在特殊學校接受教育至中學,並且有定期到精神科覆診。被告另曾因為非法闖入政總欲遞信而被捕,其後接受精神科治療約一個月,未有被起訴。
辯方的求情陳詞指,被告患自閉症和輕度智障導致辨別是非能力有限,他自2019年從電視接觸到反政府資訊,情緒變得激動,因而在網上發布涉案言論,其後在母親的提醒下,被告在2023年10月22日將社交媒體帳戶刪除,惟他於2日後被拘捕,還柙至今約7個月。辯方強調被告犯案與他的精神障礙有關。
林官指,兩位精神科醫生均指,被告還押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期間,持續接受藥物治療,精神狀況改善、情緒變得穩定,雖然被告仍然想成為特首,拯救香港,但是已不像以前般執著,建議可繼續接受治療。感化報告亦指,被告母親的能力和條件有限,急需支援,因此建議被告接受12個月感化。
官指被告還柙7個月已是相當懲罰和阻嚇 現需支援和輔導
林官指,被告因為不懂自制而發布狂言妄語,而煽惑是嚴重的罪行,但是被告的處境特殊,看來犯案時受到精神困擾。林官強調,這不代表有精神病患就不用受到懲罰,被告過去還柙了約7個月,已經是相當程度的懲罰和阻嚇性,現在他需要的是支援和輔導,而感化官建議判處12個月感化,對被告個人、家庭和社會而言都有裨益。林官表示考慮以上整體情況,接納感化報告的建議,判處被告12個月感化。
官指支援和輔導不足致被告犯案
判刑前,辯方呈上3封由母親撰寫的求情信,她對於兒子犯案而感到自責,認為自己在監管上不是做到最好,冀法庭給予兒子多一次機會。林官聞言指,「其實媽媽唔使咁樣講」,因感化官在報告中形容母親是「好盡責、好有愛心嘅母親」,已經對被告付出最大的努力,「不足之處是俊浩本身」,而且他得到的支援和輔導不夠,以致犯下本案。
代表被告的大律師引述報告建議被告繼續接受治療,但毋須頒下強制性的入院令,冀法庭接納報告建議,又確認被告願意遵守感化令,包括在生活和工作上聽從感化官建議、定時覆診和服藥,以及不再接觸「無謂、不需要的網上資訊」等。
官指網上非虛擬世界 籲被告勿附和不良資訊
法官林偉權遂叫被告站立,問被告還柙了多久,被告說:「7個幾、8個月。」林官問他:「想唔想再困耐啲呀?」被告說不想。林官又問他知不知錯,被告回答:「我知,知錯喇,法官。」他確認還柙期間有足夠藥物,而且藥物對他有幫助。
林官問被告:「想唔想媽媽操心呀?」被告回答不想。林官指:「你身體有啲問題,但人人嘅身體都有啲問題,唔好用呢樣嘢做藉口。」他指網上並非虛擬的世界,「唔係鍾意做乜都得」,反而「依家網上嘅世界就係現實世界嘅一部份」。林官籲被告若見到網上有人亂說話,不要附和、不要理,以及「唔好like、唔好俾心」,又指「網上有好多有益嘅資訊,要睇嗰啲。」
案情指被告Facebook稱「殺狗」及「殺特首」
案情指,被告使用Facebook帳戶「Guinn Somi」發布12則涉案言論。2023年9月13日,被告發文稱:「黑警死撚咗,光復陳特首,時代革命,光復11月特首。」一個名為「陳潔盈」的帳戶在帖文下留言稱:「已報國安」。五日後,被告在「陳潔盈」的Facebook版面留言:「殺狗 殺死黑警超」。
在2023年9至10月期間,被告亦於網民「Tony Wong」的Facebook版面留言,全為公開帖文,包括:「首先殺警察,延(然)後殺特首」、「光復特首,時代革命」、「政總保安是狗,黑警是狗」、「如果殺狗成功,你有冇私家車逃去,延(然)後去記者會邀請東方日報,明報,channel c,爆城爆炸頭的記者,去商業大廈公布。」、「2萬個大力闖入立法會,2萬個大力闖入政府總部,2萬多個闖入特首辦,抗爭者部隊勇士必須手持武器先大力闖入。」
被告於2023年10月24日被警方拘捕,在警誡錄影會面中承認是Facebook帳戶「Guinn Somi」唯一使用人,他於10月22日已刪除帳戶。
案件編號:DCCC8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