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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要求兩年內訂同性婚姻替代框架 政制局:議題複雜正研究

終院要求兩年內訂同性婚姻替代框架 政制局:議題複雜正研究

【獨媒報導】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早前提出司法覆核挑戰香港不承認同性婚姻關係的做法,終院去年9月一致裁定政府須訂立替代框架,在法律上承認同性伴侶關係。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在立法會書面質詢問政府進度,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回覆指議題涉及複雜且層面廣泛,正研究及部署多個範𤴆,包括承認門檻、條件、如何有效防止被濫用等。

終院去年頒下的書面判詞,指政府一直未有為同性性婚訂下「替代框架」的做法違憲,政府有2年時間作出補救,但由於考慮立法過程需時及複雜,允許各方在有需要時申請延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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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子杰(資料圖片)

稱適時向立法會徵意見

在立法會,葉劉淑儀提出的書面質詢問及政府能否在兩年內完成工作,又問及如何防止框架被濫用,以及判詞提及「核心權利」及「附加權利」的具體定義。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回覆指,有關議題複雜且涉及層面廣泛,當局正按法庭的相關判決及時間表,與律政司及相關政策局,就法律上承認同性伴侶關係的相關機制、承認門檻、準則、條件、如何有效防止替代框架被濫用等,進行詳細研究及落實部署。

終院法官曾關注探病權及指示醫療決定權

至於「核心權利」及「附加權利」的問題,當局未有詳加定義,僅指兩者同在研究範圍內,當整體有具體建議時,會適時向立法會徵詢意見。

根據終院判詞,法官認為同性婚姻關係不獲認同會帶來現實困難,例如如病人入院治療時,若其同性伴侶沒有獲承認身份,或許會被拒絕探訪或未能在治療方面作出決定,哪怕對方是其忠誠伴侶甚至已同居多年;另一例子是若同性伴侶一同擁有的資產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