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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相重要定條命重要?」 網媒記者非法集結罪成囚13月 官:說話壯大聲勢

稱「相重要定條命重要?」 網媒記者非法集結罪成囚13月 官:說話壯大聲勢

(獨媒報導)2019年7月「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民主黨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和許智峯、女社工及時任網媒記者被指要求一男子刪除示威者照片及相關影片。經審訊後,時任網媒記者被裁定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脫,惟遭律政司提出上訴。他另面對的非法集結則罪成,今(9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游德康接納是次非法集結不是預先計劃,但指被告雖看似無出手襲擊事主,曾嘗試保護他,然而他當天的說話壯大了聲勢,加強在場人士包圍事主的信心,亦加重罪責,最終判囚13個月。

被告曾焌熙(30歲,裝修工人)上月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還柙至今。

辯方求情稱無預謀、被告曾嘗試保護事主

法官游德康引述被告背景報告,被告患專注力不足及過度活躍症,小時因缺乏學校支援及公共資源不足,而沒有好的學習經驗。他有9項刑事定罪紀錄,與本案不同性質,最近一次為2021年的管有攻擊性武器。

游官續引求情,辯方強調被告不是有預謀犯案,而是受社會氛圍影響,一時失去控制才向事主X施壓,而過程中亦有嘗試保護事主。

官信納本案非法集結非預先計劃

游官判刑時指,本案事主X在警署外遭遊行人士認為他曾經在示威活動中拍攝示威者照片,因而演變成非法集結,故信納集結並非預先計劃,而是突然發生。游官指,當時包圍者對X拳打腳踢,但除雨傘外,無證據顯示他們使用其他武器,亦無證據顯示X有受傷。據X的證供,他當天只有帽子和口罩不知所縱,以及衣服領口遭扯歪。

游官考慮事主被包圍約1小時,而被告參與非法集結則是在他拍攝後開始,歷時約10多分鐘。游官指,當天非法集結發展在馬路附近,能對交通造成影響,加上包圍者肆無忌憚地強迫事主刪除相片,對社群關係亦有一定影響。

官:被告說話壯大聲勢 加強包圍者信心

游官續指,事主X光天化日下在警署圍牆咫尺之外被數十人包圍、侮辱、攻擊,他人身自由受到干預,案情嚴重。游官指雖然被告看似無出手襲擊X,曾嘗試保護事主,然而他當天的說話壯大了聲勢,加強在場人士包圍X的信心,加重了罪責。游官最終以13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考慮被告求情後認為無有效減刑因素,總刑期13個月。

控方案情指,事主X 在2019年7月參加了「光復屯門公園」遊行,惟途經屯門警署時突然遭大批示威者包圍,追問X是否有拍攝到示威者容貌照片,要求X交出手機檢查並刪除。而在場的被告則曾向X稱:「相重要定條命重要」。

獲裁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脫 惟與林卓廷等一同遭上訴

此外,曾焌熙與同案被告林卓廷(43歲,前立法會議員)共同面對的「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名不成立;另一被告鍾凱研(39歲,社工)則「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及「刑事損壞」罪脫。律政司之後就三人的無罪裁決以案件呈述形式提出上訴。

許智峯原為被告之一,他被控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及刑事損壞罪。惟許於2020年12月宣布流亡後,一直缺席聆訊,遭法官頒下拘捕令。

案件編號:DCCC 95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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