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53歲無業男子涉於 Telegram 發布煽動意圖訊息,警方在他住所搜出3把軍刀及對講機。他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3罪,他今日出院並被押解至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聽畢保釋申請後拒絕,被告一度緊抓犯人欄不願離開,向公眾席母親揮手,警員用力扯走被告並呼喝:「行啦!」
案件在前日(28日)首次提堂,惟被告陳永霖(53歲)當時未出院。他今日出院應訊,其82歲母親亦在場旁聽,被告多次望向她及點頭。裁判官羅德泉宣布拒絕保釋後,被告一度緊抓被告欄不願離開,凝視母親及向她揮手,警員有用力拉走被告及大叫:「行啦!」
被告將於7月8日再向西九龍裁判法院申請保釋。
美國領事代表到場旁聽
美國駐港澳領事國民服務代表(Chief Citizen Service)Devin Kennington 到場旁聽,他表示領事館高度關注與《國安法》相關的案件,又要求政府提供公平審訊。他又呼籲中央政府須履行《中英聯合聲明》下的義務,確保香港擁有高度自治。
被告為報稱無業的陳永霖(53歲),被控3罪,分別為「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控罪指他於2020年7月20日至2022年6月10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 Telegram 發布及/或持續展示陳述、相片和海報,具意圖:
(a)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d)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他另被控於2022年6月26日在香港太古城道26號太古城漢宮閣28樓E室,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三把軍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以及沒有適當牌照而管有作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即一部 AnyTone 無線電對機及一部 BAOFENG 無線電對講機。
案件編號:WKCC217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