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7歲男子涉2019年12月,與一名中學實驗室技術員及註冊電工,在屯門小冷水路一山坡試爆土製遙距引爆裝置失敗,當場被捕。他否認一項「串謀導致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經連日審訊,4女3男陪審團今(7日)於高等法院退庭商議,其後宣布以 6:1 大比數裁定罪成。法官黎婉姬下令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須還柙等候判刑。同案另外兩名被告已認罪,由於部份律師代表有另案需要處理,需時商討日程,法庭稍後會通知與訟各方求情和判刑日子。
被告關嘉耀(案發時27歲、現32歲,報稱無業)被裁定一項「串謀導致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成。
陪審團今早大約10時開始退庭商議,直至約4時半再次開庭,其後首席陪審員宣布以6比1 裁定被告罪成。法官感謝陪審團連日來非常專注處理審訊,以及盡了陪審團的責任。
同案兩名被告徐天樂和何健忠在開審前已認罪。法官表示已去信詢問各人法律代表可出席聆訊的日子,如果稍後確定了求情和判刑日子後,法庭會通知各人法律代表。代表關嘉耀的大律師郭憬憲亦表示需索取被告指示,稍後才作求情。
控方案情指,被告關嘉耀與另外兩人自2019年12月8日起有一個名為「圍爐打飛機」的群組,討論內容曾提及要買至少能量度100克的電子磅,指「250g可以爆木屋」、「1kg可以爆水炮車」;若果試爆成功的話,要放在路障,或「當手榴彈飛入去炸『狗屋』」。
控方指關的角色為統籌,並負責買工具和化學粉末,以及找場地試用土製遙距引爆裝置。另外兩人分別任職中學實驗室三級技術員和註冊電業工程人員。
控方指3人於2019年12月14日乘巴士前往偏僻的小冷水路附近的山,到達山坡頂大石懸崖邊進行測試,三人離開時被警方截停拘捕。關在警誡下稱:「我淨係上去試煙霧彈咋,同埋點着嘅效果,係 Kenneth 同 Happy 叔叫我點㗎」。
控罪指關嘉耀於2019年11月某日至12月14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非法及惡意一同串謀和與徐天樂、何健忠 Freeman 及其他人串謀藉爆炸品,即能進行遙距引爆的土製無線射頻控制裝置,導致爆炸,而該等爆炸的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
案件編號:HCCC21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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