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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逃入科學館案 保安稱提供垃圾袋予衝入館的人棄物品 並通知警員檢取

理大逃入科學館案 保安稱提供垃圾袋予衝入館的人棄物品 並通知警員檢取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發生「理大圍城」,警方事隔一年半起訴29人暴動罪。首批被控理大內暴動的6人,被指逃入科學館最後被捕,今(27日)在區域法院第10日續審。科學館保安供稱,事發時科學館後門被人「抆開」,他嘗試攔着衝入的人群卻遭推入大堂。保安主任何華聲則供稱,他見該批人卸下身上物品,請示上司後吩咐同事拿出垃圾袋,要求該批人把棄掉的物品放入袋。當警員進入科學館後,何第一時間告訴警員該批人的位置,並通知警員拿取物品:「佢哋有兩袋唔要嘅嘢放咗喺袋。」

科學館保安稱攔着衝入人群不果 被猛烈推入大堂

科學館保安李建能(音譯)供稱,科學館的後門並沒有上鎖,因後門是逃生門,故毋須使用武力亦可進入;另外其他不同位置的門亦沒有上鎖。11月18日早上約8時10分,他聽到門外嘈吵,數十秒後他向控制室匯報,其後發現後門被人「夾硬抆開」,有一批人衝入科學館。李隨即攔着這批人,但他們繼續衝入,並猛烈地將他推入大堂。李向主管匯報事件後繼續處理其他工作。

保安主任吩咐將物品棄垃圾袋 告知到場警:佢哋有兩袋唔要嘅嘢

科學館保安主任何華聲供稱,約8時15分,有保安通知他一批人進入科學館的大堂客𨋢位置,何於是以電話聯絡保安公司的經理匯報。何稱曾問該批人「做咩」,惟對方沒有詳細回答,他亦記不起對話內容。

何指其後該些人除下身上物品,於是他請示上司後,便吩咐同事拿出垃圾袋,要求該些人把要棄掉的物品放入袋,他們亦有按照指示,但何沒有看畢整個過程,只留意到他們有聊天。其後何與保安將袋放回「後欄」。

當警員進入科學館後,何第一時間告訴警員該批人的位置,並通知警員拿取物品:「佢哋有兩袋唔要嘅嘢放咗喺袋。」

6名被告為:陳俊邦(21歲,伊利沙伯醫院病人助理)、陳頌欣(17歲,學生)、郭添明(20歲,餐廳經理)、羅健洋(16歲,中五生)、李日朗(20歲,理大學生)及袁太林(21歲,理大專上學院學生)。控方指,首4名被告並非理大學生,而李日朗為理大建築科技及管理學高級文憑學生,袁太林為理大專上學院學生。

案件編號:DCCC 191、192、195、197、199、202/2021(已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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