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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指倘「夾硬上訴」願榮光禁制案 再敗訴政府將「好難睇」

湯家驊指倘「夾硬上訴」願榮光禁制案 再敗訴政府將「好難睇」

(獨媒報導)律政司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頒令禁止在網上公開播放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高院上周五拒絕批出禁令。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看不到法官在裁決出錯,相信律政司如果上訴,將會面對頗大困難,「仲夾硬上訴,如果上訴都輸理,政府就真係好難睇囉」。他又指若政府希望《願榮光》下架,只剩下3條路,包括提出或立法禁歌,不過他相信後者屬「極端做法」,他「睇唔到點解要咁做」。

高院法官陳健強早前在判詞交代,禁制令與《國安法》、《國歌法》和煽動罪等刑事法律互有衝突,或造成「一罪兩審」的法律問題,再者上述法律穩健及覆蓋範圍廣闊,已能有效防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陳官不認為禁制令有效,最終拒絕批出禁制令。

湯家驊今早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澄清,市民不要誤會宣傳《願榮光》沒有問題,因為法官認同禁令申請書所述的4類行為,即宣揚《願榮光》屬涉及違反國家安全。法官不批出禁令制是「技術性」判決,原則是既然該人有意圖干犯《國安法》罪行,為何不循刑事檢控,因此禁制令會引起「一罪兩審」的質疑。

湯:法庭不做無謂的事

湯家驊又指,法庭的原則是「不會做無謂嘅事」,既然可以刑事檢控,為何要求法庭發出禁制令,「(禁制令)可以幫你做多啲咩呢?」

他又表示留意到有網絡服務提供者在裁決後將《願榮光》重新上架,他形容做法「不智」,因為「全世界都知」宣揚該歌曲是違反《國安法》,他質疑「仍做呢樣嘢,係咪全心幫人犯罪?」。他又不同意禁令會導致寒蟬效應,因為「言論自由不是絕對」。

本來希望網絡平台「知難而退」

主持人問他會否建議政府上訴,他指裁決屬酌情權決定,若在法律上要推翻,必須指出法律上出錯,或者忽略案中關鍵事實或理據。不過他閱畢整份判詞,「睇唔到有咩犯罪,忽略咩理據」,他認為若果律政司代表在庭上無提出,法官因而無考慮,他認為「情有可諒」,他總結如果律政司想上訴,「將會面對頗大困難」。他又指更重要是,「仲硬上訴,如果上訴都輸理,政府就真係好難睇囉,政治上好難睇」。他補充政府提出入稟「出發點係好嘅」,相信不是威嚇港人,而是希望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難而退,希望將支歌下架」,不過他批評有服務提供者對香港的國家安全「隻眼開隻眼閉」。

提醒若立法禁歌 「未必係好周詳決定」

主持人又問,如果「以結果為目標」是想YouTube和Google將《願榮光》下架,政府還有什麼渠道。湯家驊指政府可以選擇繼續與網絡服務提供者商討,或者提出刑事檢控,或者通過法律禁止《願榮光》,不過他認為立法禁歌是「極端做法」,「政治上帶來對一國兩制相當衝擊,我亦睇唔到點解要咁做,歌係死物,要檢控嘅係人」。他形容若政府要立法,「未必係好周詳決定」。

他又指「係咪要告,殺一儆百」則要視乎情況而定,「如果情況極端嚴重,點艱難都要告一次」,可以用「協助教唆」或「協助犯罪」檢控,但政府同時要考慮對方在香港有否「法人代表」可以接收控罪書,判罰時對方能否支付。主持人最後問他,政府今次入稟是否太過草率,湯家驊笑言「你唔好問我呢啲問題啦,我係行會成員,答唔到你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