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去年8.31事件三週年,警方晚上在太子站出口截查一名少年,該少年期間情緒激動大叫,遭制服並被帶返警署,事隔逾4個月被起訴一項拒捕罪。他今(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控罪,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排期至明年1月9日進行審前覆核,期間少年續准保釋。辯方透露男生一直有會見精神科醫生,現需時索取有關報告,並指他案發時的反應和態度可能與其的接受精神科治療有關。
男生曾偉豪(案發時15歲,現16歲),否認一項「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
辯方透露男生一直有會見精神科醫生 或與案發時反應有關
控方表示本案有5名證人,被告有警誡下招認供詞,亦會依賴當日警方隨身攝錄機拍攝的片段。
辯方則同意錄影片段準確及可以呈堂,但會保留爭議警誡供詞的權利。他透露被告一直有會見精神科醫生,現時需到醫院索取相關報告,審訊時或需傳召醫生作供。他又指案發時男生在現場的反應和態度可能與其接受的精神科治療有關。
控方亦交代立場,指當日被告遭截查時雖然有出示身份證,惟他以粗言咒罵警員,亦不讓警方順利搜查,至被捕後仍繼續掙扎。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遂先將案件排期至明年1月9日進行審前覆核,期間批准被告繼續保釋。
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8月31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近港鐵太子站B2出口抗拒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女警26781梁敏儀、警員12725譚陶樂、女督察羅伊玲及警長6124譚超偉。
案件編號:WKCC19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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