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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7.1暴動 浸大前學生會成員戴嘉平與孖生兄判教導所 另兩男囚3年

涉7.1暴動 浸大前學生會成員戴嘉平與孖生兄判教導所 另兩男囚3年

【獨媒報導】2019年7月1日早上,大批示威者在龍匯道一帶聚集,並向舉行升旗禮的會展推進,與警方發生衝突。9男當場被捕,事隔逾兩年半遭控暴動罪,當中5人認罪。另4人包括案發時14歲的浸大前學生會外務副幹事長戴嘉平,及其孖生兄長戴嘉正,則受審後罪成,兩人今(3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另兩名案發時成年的被告,則分別判囚3年。暫委法官張志偉指,戴嘉平及戴嘉正於案發時年輕,明顯心智不成熟及失去應有的判斷力。雖然兩人曾要求判監,以在獄中有更多時間繼續學業,但教導所可提供全面訓練,比判監更為適合。戴嘉平聞判後向旁聽親友點頭。

被告周子瑋(現39歲,項目主任)、戴嘉平(現20歲學生)、戴嘉正(現20歲,學生)及袁恩霖(現34歲,汽車技工)。

戴嘉平
戴嘉平

官指暴動屬中等程度 有示威者用雨傘襲警

暫委法官張志偉指,本案的暴動屬於中等程度,歷時99分鐘。暴動為預先計劃,案發當日示威者有備而來,最高峰時期有200至300名示威者,期間曾襲擊警員,更有人使用煙霧彈。示威者亦向警方投擲雞蛋、雨傘及水樽等,並用雨傘襲擊警員。是次暴動影響市民出入及癱瘓道路。

官指被告承受再次被捕及等候的壓力 決定減刑

就檢控延誤方面,張官認為案件進度受新冠疫情影響,的確無法避免,而控方亦已盡最大努力盡快處理。但考慮到被告需承受漫長等候及面對不明朗因素,而被告毋須接受警方保釋後,相隔一段時間再次被捕,對他們而言屬衝擊,所造成的壓力不容忽視,因此會給予減刑。

兩男各囚3年

就周子瑋及袁恩霖,張官均以3年3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的良好背景、對社會的貢獻以及檢控延誤,故減刑3個月,各人囚3年。

孖生兄弟判教導所 官指犯案時心智不成熟

就戴嘉平及戴嘉正,張官指報告顯示兩人在精神及體力上均適合判入教導所。張官續指,兩人於案發時14歲,當時年輕且明顯心智不成熟,容易受社會氣氛及他人影響,並失去應有的判斷力,更低估法律後果。

張官指,若判監的話,就戴嘉平會以3年半為起點,就戴嘉正會以3年3個月為起點,若因年輕及良好背景獲減刑6個月,則會分別囚3年及2年9個月。張官指,雖然知悉兩人希望判監,以在獄中有更多時間繼續學業,但考慮到教導所可提供全面訓練,包括品格和價值觀的教育、性格塑造以及在職訓練,因此比判監適合。

被告被控於2019年7月1日在香港演藝道、分域碼頭、龍匯道及龍合道一帶,連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同案另外5名被告認罪,其中4人於2023年4月在區域法院被判囚26至28個月,餘下一名20歲學生則被判入教導所。

案件編號:DCCC 33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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