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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2019年包圍深水埗警署及攜鐳射筆 28歲男擬審訊中爭議是否適合答辯

涉2019年包圍深水埗警署及攜鐳射筆 28歲男擬審訊中爭議是否適合答辯

【獨媒報導】2019年8月29日市民號召「遍地開花放映會」,其中深水埗警署外發生警民衝突,17人被控暴動罪,分拆成兩案審訊。其中8人的案件將於今年9月5日開審,預計審訊期35天。28歲男被告今(23日)於區域法院提訊,辯方透露將在審訊中爭議是否適合答辯。

控方指出,報告顯示案中第四被告冼穎聰(28歲)適合答辯。惟辯方不同意,認為政府報告不詳細,只有6頁;而冼亦只曾與3位醫生會面,每次僅歷時15分鐘。辯方指,辯方的兩份醫生報告均顯示冼穎聰並不適宜答辯,預計審訊會就相關議題爭議。

辯方另透露會有6位證人,其中4名較重要,包括兩位政府醫生、一直與被告接觸及索取指示的律師,以及一位社工。

冼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審,包括擔保金1,000元、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得靠近案發現場等。

本案8名被告為張嘉棟(21歲)、田倬行(25歲)、顧嘉杰(25歲)、冼穎聰(28歲)、鄺煒心(17歲)、姓馬女生(16歲)、姓姚女生(16歲)及14歲女生。

8人同被控於2019年8月29日在深水埗警署對出的欽洲街一帶,連同米奇雲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顧嘉杰、冼穎聰和14歲女生各涉管有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另被控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案件編號:DCCC 10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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