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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阻警入店拉人 黃店「東屋台」姊弟罪成囚21天 上訴指有權詢問警入內原因

涉阻警入店拉人 黃店「東屋台」姊弟罪成囚21天 上訴指有權詢問警入內原因

(獨媒報導)2019年10月,市民抗議警方的屯門大興行動基地疑洩漏不明氣體,期間警方欲進入黃店「東屋台」拘捕非法集結人士,為店舖負責人的兩姊弟涉阻止警方入店,被控阻差辦公罪,審訊後罪成,判囚21天,獲准保釋候上訴。案件今(25日)於高等法院進行定罪上訴。上訴方不同意控方於審訊時稱,警員有詳細講解為何要入店,以及解釋法例;實際上警員完全沒有作上述解釋,一上前就要求兩姊弟離開。他又強調市民絕對有權詢問警方入其店舖的原因。法官黎婉姫將擇日宣判結果。

兩名被告魏偉才(25歲)及魏素香(36歲),為姊弟兼餐廳「東屋台」的負責人。兩人被控於2019年10月30日在屯門良德街珀御地下G09號舖外,故意阻撓警長54471趙文龍及其他警員。

上訴方:警員欲入店時完全沒有解釋法例

上訴方指,當日同案的兩名被告在非法集結地點附近跳舞,警方驅散時該兩人走入「東屋台」,兩姊弟之後站出門外,並警告他們稱:「行開,唔係就告你阻止辦公」。期間警員叫姊弟除口罩,姊弟查問原因,雙方發生爭執,最後警員強行扯走姊弟。

上訴方指,審訊時控方聲稱警員有向姊弟詳細講解為何要入店,包括解釋法例,以及稱店內有兩名參與非法集結人士,因此要入內調查。但上訴方的說法是,警員完全沒有作上述解釋,一上前就要求兩姊弟離開。上訴方又指,市民絕對有權詢問警方入其店舖的原因,而兩人亦非蓄意阻撓警員。

上訴方指警長否認曾說粗口 其證供不可信

片段亦顯示,警員走到兩姊弟面前時,即大聲呼喝:「你收聲!」,之後又問兩人是否負責人,兩人有回答。期間警員要求兩人脫下口罩,姊姊問及原因,其後警員衝前捉住她,弟弟則一手攬着姊姊。警員不斷稱:「捉住個女呀!」,又表示:「你冷靜啲唔好反抗,你唔反抗我唔用力」。弟弟一度問:「做咩捉住我家姐!」,姊弟拉着門框時惟防暴突然推門,並強行扯走兩人,最後警方將兩人制服在地上。警長又大聲稱:「X你老母!」、「收X埋啲曱甴呀嘛!」。

其後,弟弟要求警員不要傷害姊姊,惟警員卻稱:「冷靜啲,我哋唔會傷害佢,你清醒啲啦好無」。最後將兩人拘捕。

上訴方指,片中明顯聽到該句粗口是由警長說,警長亦曾對弟弟稱:「博坐監啦你!」但警長於庭上否認。因此上訴方指警長的證供並不可信。

雖然片段聽到警員曾稱:「有逃犯喺入面,行開,唔係告你阻止辦公」,但上訴方指現場環境嘈雜,兩人未必能夠聽得清楚。

律政司:弟弟說話方式明顯是刁難警方

為答辯方的律政司則指,警長有充分解釋入店舖的原因,警方是正當執行職務。就警長證供方面,他回應指原審裁判官沒有就警長說粗口作事實裁斷。他又指,弟弟說話的方式明顯是刁難警方。最後他指兩人在伙同犯罪原則下已干犯阻撓罪。

案件編號:HCMA40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