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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連登發港獨等言論 公務員認煽動囚6個月 官稱宣揚武裝革命令熾熱氣氛升溫

涉連登發港獨等言論 公務員認煽動囚6個月 官稱宣揚武裝革命令熾熱氣氛升溫

(獨媒報導)一名34歲稅務局職員,涉於連登討論區發布含「光復香港,武裝革命」、「祝共匪早日滅亡」等字眼的帖文,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他還柙逾兩個月,今(25日)於西九龍法院承認控罪。辯方求情指被告患自閉症,受社會氣氛影響,望得到他人回應而以錯誤方式表達,因本案失去穩定職業已上沉重一課。惟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認為,被告有條理地表達清晰明確的主張,非單純機械式重複口號,他宣揚武裝革命實現港獨,令已經熾熱的社會氣氛升溫,獲升職後又更頻繁發文煽動藐視和貶毀政府部門,屬咎由自取,終判監禁6個月。此乃蘇惠德因病復職後首宗處理判刑的煽動案件。

被告陸挺峯(34歲,二級系統分析/程序編製主任),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檢控官莊文欣。

被告發布21則煽動帖文 稱不希望武裝革命只是口號

承認案情指,警方根據線報,懷疑一名帳戶號碼為「#48234」的連登帳戶,在連登討論區發布及持續展示多個不同煽動訊息。警方進一步作深入的網上巡邏,在2020年1月13日至2022年7月12日期間,調查並下載和保存該帳戶以「老鳳」為名發布的帖文,發現他曾發布21則煽動陳述,公眾人士可全部閱覽。

涉案帖文包括被告建立的8個帖文和13則留言,被告曾以「光復香港,武裝革命」為題發文,稱不希望武裝革命只是一個口號或笑話,「而係有實質武裝抗爭行動,最少要有火箭炮唔該」。有人問「武裝邊度嚟先得?」,有人稱「廚房總有幾把」,被告回應「呢個只係最簡單最基本嘅武裝」。

被告亦曾發文稱會宣誓參與所有可參與的抗爭行動,「直至五大訴求全部成功實現,香港獨立以及中國共產黨滅亡為止」,又指「已經宣誓支持香港獨立,反對一切共產主義及社會主義」。

留言稱須處決支持共產主義者、歡迎「mon post」警浪費警力

此外,被告曾發文指要「正名」香港政府部門用詞,包括「警察」改為「賤賊/賤甴」、「警務處」改為「賤污處」、「廉政公署」改為「貪污公署」、「法官」改為「甴官」、「國安法指定法官」改為「党戇甴官」、「以法治港」改為「曱甴治港」、「中國共產黨」改為「蚑那曱甴党」等;又曾以「煽動賤甴浪費賤力」為題發文,稱「mon post賤甴,歡迎浪費賤力」,籲離開香港和「蚑那」的「手足」留言「光時」;並以「蚑那繼續清零,其實就係驚『我滅共』,政權不保」、「让香港独立,断绝所有来往,看看香港怎么死」等為題發文。

被告亦曾在一則「建議香港立國後處死全港公務員」的帖文下留言「藍槍決,紅凌遲,綠監視,黃升職」,「(紅)先凌遲後分屍」;在一則社工阻差辦公判囚一年的帖文下留言,「要執行死刑並且要喺網上同電視廣播必須向全球宣示,支持共產主義者必遭處決」;又曾在不同帖文留言「祝共匪早日滅亡」、「全民滅共,刻不容緩」、「蚑那曱甴党注定滅亡」、「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沒有暴徒,只有暴政」等。

被捕後稱因「好嬲」、「吹水」發帖 認或煽動人使用暴力

警方於今年8月1日早上,在陸挺峯辦公室附近將他截查拘捕,在他身上檢獲兩部手提電話,及於其住所檢獲另一部電話和桌上電腦,發現其電腦和身上其中一部電話登入了「老鳳」的帳戶。

陸挺峯在錄影會面中,承認於2016年註冊該帳戶,並從2019年開始使用「老鳳」的名稱。他從未與人共用密碼,獨自控制和使用該帳戶,並承認在帳戶啟動「隱藏用戶名稱功能」,防止他人偷窺其電話內容。

陸承認案發期間,以其帳戶發布和持續展示所有涉案陳述,解釋因感「好嬲」而發帖,又指發布目的是「吹水」、「講笑」、「發晦氣」及「亂噏」。惟陸亦指,明白其他人或將其陳述「當咗係講真」,解讀為煽動暴力抗爭並付諸實行,「可能有啲人呢就會心郁郁想做」。被問及曾否考慮後果,他承認「忽略咗其他人睇法」,「可能一個唔覺意煽動咗人哋用暴力,或者喺煽動咗人哋⋯⋯有一個唔係咁好嘅意識」。

控方確認,被告承諾刪除所有煽動性言論。而翻查連登討論區,涉案帳戶現已被刪除。

求情稱患自閉 望獲回應但以錯誤方式表達

辯方求情時表示,陸自小患自閉症,其本人、母親和弟弟的求情信均指他兒時受欺凌,人際關係面對重重困難,曾被老師不停責罵和遭同學弄斷手指。陸2012年於科大電腦工程系畢業,但因不懂與人相處,花4年才獲稅務局聘為助理文書主任,今年1月晉升為系統分析/程序編製主任,月入3萬4千元。

辯方指,陸不擅交際,直至找到「連登」的小天地可與他人說話並獲得回應。辯方呈上醫療報告,指患自閉症的陸在理解說話帶來的影響上較為薄弱,他亦在錄影會面承認或忽略了他人的想法,非存心蓄意煽動人使用暴力。辯方形容,案發僅因陸很想和人交流,但以錯誤方式望得到人回應,「噏得就噏,人講就講」;又指本案煽動帖文數量相較其他案例為少,被告受社會風氣影響,只是附和網上較激動的言論。

辯方指,陸被捕後已還柙逾兩個月,因不熟悉環境而更封閉自己。其年邁母親每天探望,陸已明白行為對社會和家人的傷害,需謹言慎行,不能盲目附和。辯方指,被告將失去花4年才找到的穩定職業,家中亦會失經濟支柱,已上沉重一課,望法庭能輕判,讓他早日重返家人身邊,家人亦承諾教導他改過自新、重投社會。

蘇惠德一度問及,辯方求情指非存心煽動,是否仍承認發出煽動帖文。辯方確認,但解釋被告並非「好想」煽動他人。

互聯網令信息廣泛迅速流傳 宣揚武力令熾熱氣氛升溫

蘇惠德判刑時先表示,上訴庭沒有就控罪定下判刑指引,辯方呈上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就同一控罪判刑的案例協助不大,因每宗案件會按犯案處境、社會氣氛、對象等而有不同後果。

就本案而言,蘇惠德指被告於網上討論區以文字發布煽動帖文,互聯網令其宣揚的信息迅速廣泛流傳,具延續性和永久性,任何網絡使用者均可隨意瀏覽。蘇指,被告於兩年半發布共21則帖文,包括主張以武裝革命實現港獨、宣揚敵視中央和特區政府、敵視不同政見人士並要求處決他們、貶毀政府部門和執法機構、鼓吹以浪費警力的不合法手針對執法人員,及鼓勵離開香港和中國的人士安心實施抗爭行為。

被告鼓吹浪費警力、非單純機械式重複口號 9個月量刑起點

蘇指,被告開始犯案時國安法尚未實施,社會正面對嚴重暴亂,被告卻發文宣揚武力抗爭,又強調非開玩笑要實質行動,令已經熾熱的社會氣氛升溫,加劇破壞社會安寧的風險。被告非單純機械式重複口號,而是針對帖文標題如法庭判決、公務員宣誓和疫情等議題發表主張。

蘇惠德續指,社會氛圍於今年轉趨平靜,惟被告1月起更頻繁發文,達10個之多,明顯銳意令主張延續,鼓勵他人維持信念,甚至鼓吹以違法手段浪費警力。考慮他單獨行事,不具規模、回應不多,號召力和感染力偏低,亦無證據造成實際傷害或引致罪案發生,終以9個月為量刑起點。

非單純為與外界溝通發文 詆毀政府部門「咎由自取」 無減刑因素

就被告的求情,蘇惠德指,無疑被告克服不少困難才獲現時工作,失去工作實在令人惋惜,但他今年1月獲晉升後反而發布更多更具針對性和詆毀性的陳述,大部分涉煽動藐視政府行政和執法部門,他面對的後果是「咎由自取」。

蘇表示,雖被告患自閉症,與他人溝通困難,但據涉案貼文前文後理,可見他有清晰明確的主張、有條理表達,亦一直堅持煽動人延續抗爭,並非單純為了與外界溝通而發文。蘇終指,判刑時懲罰阻嚇的考量往往重於個人背景,況且被告犯案前應顧及將可能的後果和困境,故除認罪三分一扣減外無有效減刑理由,終判他監禁6個月。

被告聞判後表現平靜,散庭後有旁聽人士叫:「阿峯出嚟飲茶!」,即被保安喝止。

控罪指,陸挺峯於2020年1月13日至2022年8月1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在 LIHKG 發布及/或持續展示陳述,具意圖:

(a)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f)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WKCC270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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