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涉轉載侮辱國歌國旗訊息 42歲速遞員遭控煽動罪 保釋遭拒

涉轉載侮辱國歌國旗訊息 42歲速遞員遭控煽動罪 保釋遭拒

涉轉載侮辱國歌國旗訊息 42歲速遞員遭控煽動罪 保釋遭拒

【獨媒報導】一名42歲速遞員被指於 Facebook、Instagram 和 Twitter 發布煽動內容,包括轉載侮辱國歌事件的訊息,並將「安心出行」形容為「黑心出行」等,前日被國安處拘捕。他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今(23日)被解往西九龍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12月16日再訊,以待警方調查被告是否管有其他帳戶。《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被告保釋,他須還柙候訊。

被告王俊傑(速遞員,42歲),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指他於2021年1月30日至2022年11月21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 Facebook、Instagram 和 Twitter 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片段及/或圖片,具意圖: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d)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高級檢控官李庭偉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2月16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除案情指4個帳戶外,有否牽涉其他戶口。被告申請保釋,遭控方反對,蘇惠德指沒有充分理由相信他不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拒絕其保釋,被告須還柙候訊。被告保留8日保釋覆核的權利,將於12月1日再訊。

警方前日拘捕被告,指他涉透過不同社交平台,多次發布具煽動意圖帖文,引起他人憎恨政府、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煽惑他人侮辱國旗和國歌。據悉,王曾轉載侮辱國旗和國歌事件的訊息,將「安心出行」稱為「黑心出行」、籲市民勿打針,並提及「革命」和港獨等。

案件編號:WKCC4360/2022

相關報導:
國安處拘一男子 指涉發帖煽惑他人侮辱國旗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