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9月,警方在灣仔一單位搜出多個玻璃樽及汽油等,4人被控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等罪。12港人中的廖子文與另一男子今(16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交替控罪,即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至於另外兩名被告則需時決定答辯意向,並與控方作商討,故法官押後至明天再訊。
4名被告為:鄭進(31歲,時裝設計師)、鄭子豪(17歲,港鐵技術員見習生)、李威龍(25歲,廚師)及廖子文(17歲,中五學生)。他們同面對一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及一項交替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
鄭進及廖子文今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由於控方仍待其他被告答辯並草擬案情,因此法官暫未裁定罪成,並將押後至明天處理。期間鄭進及李威龍繼續保釋,其餘兩人還柙。
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指他們於2019年9月在香港島,串謀用火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以及意圖籍摧毀或損壞財產以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
交替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9月30日在灣仔駱克道275至277號一個單位,保管或控制一個塞有一個手指套的玻璃樽、21個玻璃樽(大部份載有多枚大頭針)、408毫升異丙醇、750毫升乙醇、4.07升汽油、14個打火機、2.9公斤洗衣粉、油、糖、量杯及多塊發泡膠等,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等物品,以摧毀或損壞他們本人的財產或屬於另一人的財產,而且知道所用方法相當可能會危害另一人的生命。
案件編號:DCCC 32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