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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私了便衣警 曾潛逃男生擬認暴動、非法禁錮等4罪

涉私了便衣警 曾潛逃男生擬認暴動、非法禁錮等4罪

【獨媒報導】2019年10月13日反修例示威中,有便衣警員在將軍澳遭多人「私了」,6人事後被控非法禁錮、暴動、蓄意傷人及使用蒙面物品等罪,其中一名案發時13歲、現年16歲的男生潛逃逾一年半後,至去年7月被警方拘捕,法庭撤銷他的擔保。案件今(7日)於區域法院再提訊,男生透過代表律師表示打算承認暴動、非法禁錮、蓄意傷人和使用蒙面物品,共4項控罪。同案5名被告定於2023年5月2日開審,男生打算於當日作認罪答辯,獲法官高勁修批准。男生沒有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柙。

16歲男生曾缺席區院聆訊逾一年半,遭法官頒下拘捕令。直至去年7月,警方在西貢拘捕他、中槍學生「健仔」及另2名涉反修例案件的被告,4人被帶上法庭後遭撤銷擔保,其後遭加控妨礙司法公正罪,還柙至今。男生亦遭充公3000元保釋金。

案中6名被告依次為:劉文全、林芷瑩、盧嘉欣、吳婉菁、雷藝佳及16歲男生。6人共同被控一項非法禁錮罪,指他們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基督教宣道會宣基中學附近唐明街公園出口外的唐俊街,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將偵緝警員6191非法及損害性地禁錮,並在違反他的意願下將他羈留。

吳、雷及16歲男生另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及一項暴動罪,指他們同日在唐俊街與唐德街交界附近仁濟醫院王華湘中學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意圖使偵緝警員6191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導致他的身體受嚴重傷害;以及參與暴動。

劉另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及一項暴動罪,指他同日在唐俊街與唐德街交界,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意圖使偵緝警員6191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導致他的身體受嚴重傷害;以及參與暴動。

林及盧另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指二人在將軍澳基督教宣道會宣基中學附近唐明街公園出口外的唐俊街,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各人亦被控一項「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罪,分別涉及掛耳式口罩和巴拉克拉瓦頭套。

另5名被告於前年4月提訊時表示不認罪,法官遂排期至2023年5月2日開審,作18日審訊。

案件編號:DCCC431, 432, 433, 442, 44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