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涉恐嚇國安法首案主審法官 41歲男續還柙 控方稱手機或存有更多文宣海報

涉恐嚇國安法首案主審法官 41歲男續還柙 控方稱手機或存有更多文宣海報

(獨媒報導)《國安法》首案裁決翌日,41歲物業管理經理涉先後於上水一間幼稚園及高等法院張貼有關唐英傑案的海報,被控兩項「展示煽動刊物」罪,自8月提堂起還柙至今。案件今午(1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稱在被告手機內發現更多資料,相信他存有更多海報文宣,故需要更多時間調查。案件遂押後至12月1日再訊,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再次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柙。

聆訊期間,當旁聽人士得悉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申請案件再押後6星期時,紛紛鼓噪,有人道:「坐冤獄!」、「未審先判!」、「咁渣架?」

辯方律師表示,只能「無可奈何」地同意押後,又透露控方早前已提供了500頁的手機資料予辯方,但同時籲警方應盡快完成調查,以免對正在還柙的被告不公平。

被告蔣頌生(41歲,物業管理經理),被控兩項「展示煽動刊物」罪,指稱他分別於2021年7月28日在上水東華三院徐展堂幼稚園,展示煽動刊物,即一張有關高等法院刑事案件2020年280號案件的海報;及於同月29日,在高等法院大樓展示煽動刊物,即一張有關高等法院刑事案件2020年280號案件的海報,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司法機構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煽動刊物。

案件編號:WKCC312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