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一名23歲內地女法律博士學生涉與八九民運人士周鋒鎖聯絡,取得印有「國殤之柱」的直幡,計劃在今年六四時於銅鑼灣展示。她今天(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續還柙至明天早上判刑。控方透露,將申請撤銷女生另外面對悼念「7.1 刺警案」梁健輝的控罪,將於明天正式處理。辯方求情時提及,女生只是希望紀念六四,最後在網上找到相關活動,並非和主辦方互相合作。
控方透露另一涉悼念梁健輝控罪將申撤回
被告曾雨璇(23歲,法律博士學生)自6月提堂起還柙,至今逾3個月。她承認一項「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控方透露在被告承認此罪的前提下,將申請撤回她另一項涉及悼念「7.1 刺警案」中死者梁健輝的「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把相關程序押後至明天正式處理。
案情指網上發起在各地展示「國殤之柱」直幡運動
承認案情指,高志活是「國殤之柱」雕塑的創作者,一個網站以其名義建立,發起一個直幡展示的運動,旨在抗議香港警方檢取了「國殤之柱」作案件證物,指控警方「綁架」國殤之柱。案情指該運動牽涉大量印製及分發,鼓勵全球參與者在世界各大城市公開展示大型直幡。而涉案直幡則印有「國殤之柱」的圖像,基座展示「The Tiananmen Massacre June 4th 1989 The old cannot kill the young forever」的字句;直幡上的圖片左面展示了「The Pillar of Shame」、右邊則有「六四屠殺」的字句。
網站宣傳運動指:「向中國表明國家無法抹去自己的歷史」
案情指,相關網站宣傳運動時,提到該些直幡會在6月4日用作紀念1989年在北京發生的大屠殺,藉此向中國表明「國家無法抹去自己的歷史」,亦標誌即使中國綁架了香港其中一個自由象徵(國殤之柱),只會導致更大反抗。網站亦提及直幡會寄給流亡港人及天安門事件生還者等,又建議人們可參與紀念天安門大屠殺,他們可取一幅「國殤之柱」直幡作展示,把相關計劃詳情告訴主辦方,例如「把直幡掛在中國大使館前、在紐約時代廣場用於記念儀式上」。
網站亦提及參加者能自行打印直幡或選擇打破審查,指許多中國人不知道1989年的北京天安門大屠殺,指參加者可列印有關的文獻資料及傳媒報道,在大學廣傳。
警方於被告住所檢取了兩幅直幡
警方今年6月1日搜查被告曾雨璇的住所,檢取了一幅1.5米乘0.6米的涉案直幡,以及檢取了一個美國寄來的包裹,寄件人為「Ping Liao」,內有另一幅尺寸為9米乘3米的巨型直幡。警方亦檢獲兩個單車鎖和四個登山扣等,及找到一封署名人為高志活的打印信,標題是「你的國殤之柱直幡終於到達!」,信中提到進行任何活動都務必通知傳媒,以獲得最多關注等等。
女生警誡下指直幡用作紀念六四事件 來自周鋒鎖
曾雨璇之後因「管有煽動刊物」罪被捕,她在警誡下表示「我屋企有兩幅直幡,係紀念六四事件嘅,係半個月前外國網友寄來俾我」。她之後在錄影會面中承認直幡上所示的圖片為「國殤之柱」,但拒絕解釋直幡上的簽名和序號。曾雨璇另承認包裹的收件人為自己,指是一名叫「周鋒鎖」的外國朋友寄來。
計劃於今年六四銅鑼灣展示直幡
案情指根據被告的手提電話紀錄,她準備於今年6月4日下午6時40分在銅鑼灣怡和街圓形天橋,展示巨型直幡。案情提到被告的計劃紀錄在其手機上,包括有和周鋒鎖之間的 Instagram 對話截圖,其中被告向周提供了住址及電郵等,而周則答應會一同努力,曾雨璇另說會與周分享活動照片。
被告另曾向周鋒鎖說一有計劃便會偵察環境並與傳媒聯絡,周則表示若成功展示直幡,將受到高度關注、令人非常鼓舞,但提醒被告要注意安全。他亦曾建議被告展示直幡時表露身份,相信會造成震撼,被告回應會考慮意見。曾雨璇於6月1日通知傳媒「自由亞洲粵語 RFA Cantonese」及「獨立媒體」有關計劃。
案情指被告曾記錄「警察截查小技巧」 指要馬上講標準普通話
案情亦詳列被告的個人筆記,例如曾雨璇曾寫到「唔好提前俾警方知道平台上發報核心內容」,及「被警察截查小技巧:不要講廣東話!馬上講標準普通話,表示自己是內地來的遊客,只是路過,不知道在這裏幹什麼,馬上就離開;給警察展示『港澳通行證』,而非身份證」。曾亦提到要「提前訂兩晚酒店銅鑼灣、穿遊客裝,戴白色漁夫帽及愛國顏色口罩,拎遊客箱子」等等。
案情指被告首提堂日 周鋒鎖發文指「為曾雨璇海報承擔責任」
警方之後網上調查發現周鋒鎖的 Twitter、Instagram 及 Facebook 帳號,周介紹自己為「天安門領袖 1989」、「八九 六四 天安門 89 64 人道中國創辦人」等等。周鋒鎖曾在社交媒體上,發布有關涉案運動的相關帖文。當曾雨璇今年6月2日首次出庭應訊時,周亦發文稱「曾雨璇冇罪,我為曾雨璇海報承擔責任。關注因為六四紀念海報被捕的曾雨璇⋯⋯她在進出時揮手和舉拳頭,展現暴政下不屈的勇氣。她和藝術家三木還有北京展示美國國旗的女士,都是這個特殊日子的英雄」,並展示被告被拘捕及法院程序的新聞報導等。
曾雨璇无罪,我为曾雨璇六四海报所有承担责任。关注因为六四纪念海报被捕的曾雨璇,来自中国大陆的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明知风险的情况下,她从我这里得到了国殇之柱主题六四纪念海报,不幸海报在警察搜捕时被发现。她在进出法庭时并挥手和举拳头,展现暴政下不屈的勇气。她和艺术家三木还有北京… pic.twitter.com/g8IzMYaG2G
— 周锋锁 Fengsuo Zhou (@ZhouFengSuo) June 3, 2023
辯方求情指被告只是希望紀念六四 最後網上找到相關活動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在內地法律系畢業,之後到中文大學就讀法學博士,但因被捕而暫時休學。辯方律師呈上多宗煽動案件的案例,指本案的控罪基礎只有一項,即是「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政府」,並不涉及煽惑他人不守法或作出暴力行為。
辯方續指,不爭議的是被告本身沒有參與該主辦組織,她只是希望紀念六四,最後在網上找到該活動並與其聯繫,強調並非互相合作或得到指示。他希望法庭能考慮被告獨自行事,她聯絡的「自由亞洲粵語」及「獨立媒體」等均並非主流媒體,被告最後計劃只想做「快閃」行動。
辯方盼法庭避免「寒蟬效應」
辯方特別提到,控方的立場亦指六四並非禁忌,並非不能提及,希望法庭能留意言論自由與國家安全的相稱性,避免「寒蟬效應」。
案件編號:WKCC238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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