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去年3月30日凌晨,跑馬地警署遭投擲汽油彈,同時波及一輛附近停泊的私家車。包括一對兄弟及其母親的六人被起訴縱火及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罪,今於區域法院提訊。其中首被告決定認罪,其餘被告不認罪,案件排期至2023年6月12日答辯及審訊,預計需時15天,各被告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辯方透露,首被告擬承認全部控罪,其餘被告則不認罪,預計需時15天審訊。控方透露,將傳召37名市民證人,當中兩名為事實證人,其餘35名涉證物鏈,另有22名警察證人及5名專家證人,5人均為政府化驗師。控方又指,將會呈上次被告倪永聰的126分鐘錄影會面,及第四被告黃浩程分三段、共155分鐘的錄影會面,其中前者不爭議呈堂性,後者則爭議,將以交替程序處理。控方亦會呈上117段、共4.5小時的閉路電視片段。
被告依次為學車導師甘偉達(44歲)、售貨員倪永聰(23歲)、髮型師區躍南(22歲)、送貨員黃浩程(18歲)、售貨員倪炳楠(20歲)及售貨員丁鳯霞(43歲)。
首4名被告同被控兩項縱火罪,指他們於去年3月30日在跑馬地警署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陳司橋的一輛私家車,及跑馬地警署牆壁及地面。
第五被告倪炳楠另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指他在5月26日在灣仔交加街6號地下保管或控制24個空玻璃樽、32罐卡式石油氣瓶、一罐天拿水、一樽天拿水、4罐汽油和3袋木塞。他與其母丁鳯霞另被控於同日同地串謀妨礙司法公正,摧毁與刑事調查有關的證據。
案件編號:DCCC124、12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