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47歲愛國男繼前年涉五度在不同地區清拆法輪功的街站宣傳品,再於去年4月涉嫌一日內兩度毀壞法輪功展板及橫額等,他與另兩名男子共同被控兩項刑事毀壞罪。3人否認控罪,今(2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案件排期至12月8、9及12日審訊。各人獲准以300元保釋。
被告為:胡愛民(47歲,無業)、周永林(43歲,裝修工)和卓進燊(53歲,無業),共同被控2項刑事毀壞罪。
控罪指3人於2021年4月3日在黃大仙廣場附近公眾地方,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黃周南的16塊展板及一塊橫額,合共價值3,500元;以及同日在旺角亞皆老街與彌敦道交界惠豐中心外,損壞屬於楊李梅立的2塊展板、2支旗及一支竿,合共價值3,500元。
胡愛民另涉前年5次毀壞法輪功街站宣傳品,控罪指他於2020年12月13日、19日及20日,在旺角豉油街24號、旺角惠豐中心門外、黃大仙廣場外及尖沙咀天星渡輪碼頭,無合法辯解而損壞3名人士的財產,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他否認5項刑毀罪,上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押後至10月18日續審。他曾在庭上供稱,法輪功的文字、圖片均是「抹黑、侮辱、煽動及分裂祖國的工具」,若食環署不處理,他作為普通市民「必須有義務作呢件事」。
案件編號:KCCC112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