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20年立法會選舉原訂於9月4日舉行,但當局基於疫情而延期,人稱「Lunch哥」的中學生李國永被指當日在中環IFC商場呼叫口號,獲其他人和應,遭票控「組織受禁群組聚集」。控辯雙方今(1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完成結案陳詞,裁判官葉啟亮押後至4月19日裁決。
李國永(19歲)否認於2020年9月4日下午1時09分至17分,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一樓中庭,組織受禁群組聚集。
控方指,被告不可能真誠地認為自己的行為不會招致違法後果。案發時他明知限聚令經已生效,嗌口號時有女聲加入,不可能不知道會違法,加上他由IFC中庭1樓帶領眾人上2樓時,遭保安人員阻止,被告隨即說:「咁我哋落返去」,顯示他作為群組聚集的組織者。
辯方律師則指,法庭考慮一個集結有否違反限聚令時,聚集人士之間的距離是最重要的因素,若果確保到有1.5米距離,法庭便不需考慮其他因素如共同目的和參與者的互動等。他舉例指,一幢大廈內分別身處1樓和5樓的人,只要兩者的距離夠遠,符合防疫條例要求,即使兩者之間有互動,也不構成違反限聚令。
辯方又引述精神醫生報告指,被告理解能力比一般人低,且性格固執,不排除他真誠相信自己的行為不會違反限聚令。惟葉官指被告適合答辯,理應不至於不理解法律界線。
案件編號:ESS706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