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中大學生會前會長蘇浚鋒涉於2021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在 Facebook 轉載許智峯籲投白票的貼文,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投白票罪。他在審訊中爭議條例的合憲性,暫委裁判官戴昭琦裁定條例合憲之後,蘇改為認罪,被判囚2個月,緩刑18個月。據高院資料,蘇於上周五(12月8日)以案件呈述方式申請上訴。案件暫未有聆訊日期。
上訴人為中大學生會前會長蘇浚鋒,他在去年12月承認「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判囚2個月,緩刑18個月。
蘇起初爭議控罪的合憲性,並指將煽惑投白票行為刑事化是不合理。暫委裁判官戴昭琦則裁決指,公開煽惑投白票或不投票的行為並非促進民主選舉,反指是破壞選舉的行為,令選舉制度受挫。市民投白票是行使公民權利、不會受監管,只有煽惑他人投白票的人才是打擊對象,因此裁定控罪合憲,不會造成不公。之後蘇改為認罪。
案件編號:HCMA45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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