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身負多宗案件,今年3月民主派初選案首次提堂後,林不獲准保釋,其後主動申請撤銷其他案件的保釋,包括7.21暴動案、包圍屯門警署、披露廉署受查人、2018年一地兩檢會議及5.11雙胞胎議會衝突案。林卓廷今(1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重新申請兩宗議會衝突案的擔保,獲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批准,分別須1,000元及500元現金。
由於林因其他案件仍須還柙,當羅官提醒他要準時出席明年2月4日的聆訊時,林表示:「放心,我會喺入面㗎喇,法官閣下。」惹來旁聽人士哄笑。散庭後,眾人向林揮手及大叫:「加油呀!」、「保重呀!」
2018年6月13日的「一地兩檢」會議中,林卓廷被控在立法會會議廳內,妨礙正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王祥。2019年5月11日的「雙胞胎」會議衝突中,林被控兩項「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分別涉及陳恒鑌和周浩鼎。
林卓廷另涉7.21暴動案,排期至2023年3月27日開審,預計需時25日。他另涉前年7月包圍屯門警署,否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排期至2022年11月7日開審,預計需時8天。
林另涉披露7.21元朗事件受調查人身份,案件正於東區裁判法院審訊,將於12月24日作結案陳詞。
林於今年3月初選47人案提堂後不獲保釋,之後主動申請撤銷上述3宗案件及兩宗議會衝突案的擔保。
案件編號:ESCC2993/2018, ESCC251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