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9月22日,市民於沙田新城市廣場發起「和你shop」行動,其後演變為警民衝突。3人包括工程師及地產經紀等被指參與堵路,他們否認暴動等罪受審,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今(31日)在區域法院求情,還柙至3月7日判刑。女被告的求情信提到「政治一事難分對錯」,惟法官謝沈智慧怒斥:「佢唔係因為政治立場被控,係佢想人哋接受佢嘅政治立場,人哋唔接受,佢用違法行為迫人接受,先畀人告啫。」她又斥各被告毫無悔意,選擇不認罪,定罪後才承認響應號召參與:「將自己嘅認罪折扣白白斷送!」
3名被告依次為陳樂怡(26歲,銷售市場主任)、周錦威(25歲,工程師)及黃溢霖(45歲,地產經紀)。3人被裁定暴動罪成,次被告周錦威涉攜鎚子和嘗試拉走為其女友的首被告,裁定阻差辦公罪成,藏武罪脫。
辯方指被告為經濟支柱 官質疑:係咪犯事前應該諗?
辯方今為首被告陳樂怡求情指,被告自2019年3月起任銷售市場主任,直至2020年7月,她於審訊期間改為任職中大行政助理。辯方指被告熱心公益,曾到海外各地參與義務工作,包括到加拿大幼稚園擔任短期助教,另外在香港亦有到社福機構服務自閉症兒童。被告的中學教師及團契導師亦有為她撰寫求情信。
辯方提到,被告因希望照顧祖母而與她同房居住,但祖母最近已離世,而被告父親有長期病患,弟弟仍在學,被告為家中的經濟支柱。法官謝沈智慧隨即打斷辯方:「咁呢啲係咪犯事之前應該諗嘅嘢呢?應該做之前去諗清楚囉!」
官批被告毫無悔意:不斷咁搵藉口
謝官又嚴厲批評被告親撰的求情信內容,她指信中被告提到「從未想過自己會經歷這件看似與自己無關的事」,謝官反駁:「佢黑衫黑褲,點會看似與自己無關?」辯方回應被告意思為沒有想過要入獄,謝官不滿指:「咁唔係與佢無關啦?佢特登去參與!」
另外,謝官又質疑被告在求情信指「至於政治一事難分對錯」,謝官指被告並非因政治立場而被控,「係佢想人哋接受佢嘅政治立場,人哋唔接受,佢用違法行為迫人接受,先畀人告啫」。謝官續斥:「封信究竟講乜嘢啫!」,又指除被告熱心公益外,並無其他求情因素:「完全毫無悔意,不斷咁搵藉口!」
官斥被告「將自己認罪折扣白白斷送」
辯方為次被告周錦威求情指,他畢業於土木工程系,現為未註冊工程師。其家人、中學老師及上司均有為他撰寫求情信,提到被告對工作有熱誠,前途非常好,公司亦考慮將被告升職。被告親撰的求情信指自己前途被案件阻礙,本來亦計劃與首被告於2020年結婚。謝官對此表示不解:「我真係唔明,佢哋無諗過畀人告要坐監,非法集結同暴動唔係新控罪,殖民時間都有,好舊㗎啦!」
謝官又指,被告在背景報告中表示有響應號召參與,她怒斥辯方的抗辯方向有問題:「你睇你哋點打,打身分浪費幾多時間,佢哋將自己嘅認罪折扣白白斷送!自己又唔畀口供。」
辯方:被告並非指派其他人及管理角色
辯方為第三被告黃溢霖求情指,被告有悔意,亦承認今次作出錯誤決定,案件令本來任地產公司分區經理的他被降職,月入由10萬降至3萬。辯方又指被告當日非黑衫及無裝備,亦無預謀,惟謝官認為,本案首兩名被告只是站在人群最前,但第三被告卻被拍攝到搬動路障。辯方指被告並非指派其他人及管理的角色,而涉案的暴動程度在同類事件之中屬輕微,涉及人數只有數十人,並引用判囚4年的案例。惟謝官指,案例中被告已認罪,但本案被告定罪後才表示後悔,「似乎嗰後悔已經嚟遲咗啦」。
控罪指3人於2019年9月22日,在沙田源禾路好運中心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周錦威另被控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鐵鎚、一把鉗和一支螺絲批,以及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高級督察28483林佩武。
案件編號:DCCC 221/2020
相關報導:
沙田「和你shop」 3男女暴動罪成 還柙至1.31判刑
被告自辯稱怕人受傷助搬站牌 官質疑協助犯罪 被告庭上拭淚需休庭
沙田和你shop 3人否認暴動罪 女被告遭制服時男友涉試圖拉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