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李宇軒等二人還柙逾一年仍未判刑 需待黎智英案審訊完畢 押後至明年1月再訊

李宇軒等二人還柙逾一年仍未判刑 需待黎智英案審訊完畢 押後至明年1月再訊

【獨媒報導】「12港人」的李宇軒及法律助理陳梓華涉串謀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請求外國制裁香港,兩人於去年8月在高等法院承認《國安法》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至今還柙逾一年。本案判刑早前已押後兩次,事隔逾一年今(16日)在高院第三次提訊。控方指,本案的判刑需等待黎智英案於明年初審訊完畢後,才可以處理,因此法官李運騰將案押後至1月12日再訊。

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檢控官陳穎琛。李宇軒由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沈仲平代表,陳梓華則由資深大律師李紹強及大律師蕭國辰代表。李宇軒及陳梓華今被6名懲教人員押解出庭。

黎智英案將於今年12.1開審

控方指需待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公司的案件審訊完畢後,本案才可以判刑。黎智英案排期於今年12月1日開審,預計需時30日。辯方提出可定於1月12日再提訊,以檢視該案進度。

翻查資料,在該案中,黎智英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包括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一項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罪。黎另被控一項勾結外國勢力中罪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至於就《國安法》案件中,認罪減刑後的總刑期是否不能低於條例列明的刑期,控方指需待另一《國安法》上訴案於10月聆訊。翻查資料,該案為呂世瑜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惟他未獲全數刑期扣減,因此提出上訴,將於10月13日在高等法院聆訊。

李官於今年5月第二次提訊時曾強調,判刑已押後數次,長時間的押後並不理想,希望可盡快處理。

早前李宇軒及陳梓華承認的案情指,黎智英及其助手 Mark Simon 是「重光團隊」(SWHK)幕後主腦,負責最高指揮及財政支援;李宇軒及劉祖廸為前線角色,李負責英美日等的國際游說,曾到美國會見政要及「香港民主委員會」創辦人、朱耀明兒子朱牧民,並將涉及過百名中港官員的制裁名單傳給他。陳則為中間人傳達指示。組織共發起4次國際宣傳眾籌,共籌得逾3千萬,以在各國登報宣傳。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29條,犯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者,可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可判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李宇軒及陳梓華被指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在香港與黎智英、Mark Herman Simon、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案件編號:HCCC147/2021

相關報導:
李宇軒還柙近一年仍未判刑 控方屢申請押後 官強調長時間押後不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