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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唱《願榮光》街頭歌手 違口罩令罪成罰款 庭外籲港人爭取認為對的事

曾唱《願榮光》街頭歌手  違口罩令罪成罰款  庭外籲港人爭取認為對的事

【獨媒報導】曾因在街頭演唱英文版《願榮光歸香港》被拘捕的中菲混血兒、街頭歌手馬賦馳(Oliver Ma),去年表演期間因無戴口罩被票控。馬早前否認控罪,案件今(2日)於東區法院裁決。馬賦馳被裁定罪名成立,判處罰款3,500元。馬在庭外稱,不為判決感到傷感,因已預期自己難以脫罪,但指自己希望讓港人知道,若相信自己是對的,便應去爭取。

官拒接納被告自辯理由:戴上口罩仍能唱歌

暫委裁判官葉成林指,警方拍攝的片段清晰顯示馬違反599I章,警員證供亦合乎邏輯和可靠,故判決唯一要考慮的是馬有沒有除下口罩的必要性。葉官稱,影片顯示馬在彈結他和唱歌,而非進行激烈運動如跳舞,而根據規例,無論任何天氣都應該佩戴口罩。他又稱,雖欣賞馬希望與觀眾有連結(connection),惟指馬即使戴上口罩,仍能夠唱歌,故拒絕接受其辯解,裁定他罪名成立。

被告求情稱為香港而唱歌 信被捕與政治取態有關

馬求情時稱,自《國安法》實施後,自己已三度被捕,相信與政治取態有關。他又稱自己是「singing for Hong Kong」(為香港而唱歌),現時無業,收入全靠街頭演出,惟因被捕而遭警方沒收結他、咪高峰、咪架、擴音器等所有街頭演唱架撐。葉官回應指,本案未有充公任何證物,建議他直接聯絡警方。

馬被判處罰款3,500元,法官下令他須於三個月內繳交。

馬賦馳:不清楚架撐被沒收原因 質疑警方有意禁聲

馬在庭外稱,不清楚警方沒收所有演唱架撐的原因,但認為警方只是想他收聲。被問及會否繼續在街頭表演時,他表示現時自己雖沒有表演工具,但若有人為他提供結他:「It would be wonderful.」

控罪指,馬賦馳於2020年8月8日於香港戲院里與皇后大道中交界,違反599I章《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 。

案件編號:ESFS 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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