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營運 YouTube 頻道「牧師和你顛」的59歲「旁聽師」彭滿圓,涉於鄒幸彤六四案裁決當日,與67歲女子在庭內拍掌及稱裁判官喪失良知,兩人否認「發表煽動文字」 罪。彭亦涉經營頻道,否認「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兩人昨被裁定表證成立,案件今(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就頻道的直播片段,彭滿圓自辯稱有法官違反行為指引,因此他作為網媒記者,在新聞自由的情況下如實報導庭上情況,並出於善意監察法官的言行,完全不構成煽動意圖。他又指自己的行為合法合理,是在捍衛香港法治、個人權利及自由。
兩名被告為彭滿圓(59歲)及趙美英(67歲),均報稱無業,還柙至今5個月的彭沒有律師代表;獲保釋的趙則由大律師譚俊傑代表。控方代表為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傅悅耳。
頻道管理員自辯稱僅對法官提出質詢 完全合法
裁判官鄭念慈昨日裁定案件表面證供成立,經營 YouTube 頻道「牧師和你顛」的首被告彭滿圓選擇自辯。他作供時解釋頻道片段中的說話內容。在2021年12月21日「黃子悅獲批准保釋,高等法院直播」的片段中,彭指當時得悉高院法官杜麗冰要求不適合衣著的人離開法庭,因此他認為法官做事不用解釋,只按個人喜好判斷,並認為這是很大問題。
彭今解釋法官做法很大問題的原因是,根據法官行為指引,一個獨立、維護法治及捍衛人民權利的司法機構是香港社會基石,而法官是由社會大眾所委任。彭認為他只是在直播中對法官的做法提出質詢,是完全合法合理,並在捍衛香港法治、個人權利及自由。彭又引名句稱:「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but must also be seen to be done.(公義不單必須彰顯,而且需要在眾人面前彰顯。)」
被告批律政司對自己的檢控不合理
彭續指,自己現時面對更大問題,他提出問題卻竟然被指控犯煽動罪:「作為 Department of Justice(律政司),請問公義點樣彰顯?請問檢控有咩合法基礎?」他明言自己的案件突顯律政司的檢控不合法、不合理及不合情。
被告指直播中如實報導庭上情況 出於善意監察法官言行
至於在2021年12月23日的「沙田暴動案裁決後,區域法院直播」片段中,彭指當時僅報導庭上實況,描述區院法官謝沈智慧在散庭後,批評辯方大狀法律觀點錯誤,並雙眼發火般「掘住」辯方大狀,以及挖苦和羞辱他。彭認為謝官是違反法官行為指引,因此他作為網媒記者,在新聞自由的情況下如實報導庭上情況,並監察法官的言行。彭強調自己的行為出於善意,完全不構成煽動意圖。
彭最後表示:「呢場唔係煽動嘅訴訟戰,係一場捍衛自由人權之戰⋯⋯我要做光明戰士,因為我相信黑暗係永遠唔能夠勝過光。」
案件明(16日)續審。
兩名被告同被控一項「發表煽動文字」罪。彭另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指,彭滿圓於2020年11月17日至2022年2月16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製作、上載及廣播 YouTube 影片並維持一個 YouTube 頻道,具意圖:
(a)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b)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及/或
(c)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另一罪指,彭滿圓及趙美英於2022年1月4日,在香港九龍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三庭,發表煽動文字,即具意圖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文字。
案件編號:WKCC928/2022
審訊第一日
涉庭上拍手 兩旁聽師否認發表煽動文字開審 被告申請裁判官陳慧敏上庭作供遭拒
審訊第二日
旁聽師煽動案 控方指被告承認有份在庭上拍手 並曾稱裁判官喪失良知
審訊第三日
旁聽師煽動案 庭警稱聽不清被告說話但口罩有郁動 憑錄音認出曾稱「包青天嚟審」
審訊第四日
旁聽師煽動案 片見被告曾於法院外稱「提早捉咗你,唔畀你保釋」
審訊第五日
旁聽師煽動案 被告提及47人案聆訊情況比第三世界差:就係蘇惠德,醜出國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