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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師煽動案 庭警稱聽不清被告說話但口罩有郁動 憑錄音認出曾稱「包青天嚟審」

旁聽師煽動案 庭警稱聽不清被告說話但口罩有郁動 憑錄音認出曾稱「包青天嚟審」

【獨媒報導】營運 YouTube 頻道「牧師和你顛」的59歲「旁聽師」彭滿圓,涉於鄒幸彤六四案裁決當日,與67歲女子在庭內拍掌及稱裁判官喪失良知等,兩人否認被控「發表煽動文字」 罪。彭亦涉經營頻道,否認「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今(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日續審。案發當日的庭警供稱見女被告曾拍掌3下,男被告則拍枱起身大叫:「我有拍手」,亦向後方稱:「有拍手企起身,使乜驚,佢告得幾多」,最後庭警登記兩人資料。庭警亦指雖然現場聽不清女被告的說話內容,但見其口罩有郁動,事後根據錄音認出女被告聲音,指她曾稱:「無晒法律而家,包青天嚟審啦。」

兩名被告為彭滿圓(59歲)及趙美英(67歲),均報稱無業,還柙至今5個月的彭沒有律師代表;獲保釋的趙則由大律師譚俊傑代表。控方代表為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傅悅耳。

法庭保安稱彭滿圓突然站起認有拍掌:拍過掌怕咩認

控方傳召案發當日的法庭保安蔡鴻才(音譯)作供,他供稱於2021年10月起任職西九龍裁判法院保安,案發當日是便裝當值並掛上職員證。他站在第三庭近旁聽公眾席位置,當時庭在內約有100人,包括被告家屬、記者及公眾人士。

蔡表示,當日早上9時40分裁判官陳慧敏宣布鄒幸彤罪成,鄒於10時30分求情,期間有人拍掌及「嗌口號」,但蔡並無留意首被告彭滿圓有否拍手。陳官遂中斷聆訊,並警告他們的行為妨礙法庭聆訊,有機會觸犯藐視法庭罪,當庭內秩序恢復後,公眾人士開始平靜。

其後被告繼續求情,至10時45分,庭內約40至50名旁聽人士再次拍手及叫喊,聆訊最後中斷,陳官再次警告拍掌人士,若再妨礙聆訊的話會記低資料交予警員。其後坐在第一行記者席的首被告彭滿圓突然站起身並大聲激動對陳官稱:「係我有份拍手掌」,再轉身向後面的公眾人士稱:「拍過掌怕咩認,有拍過嘅企起身畀資料佢抄,睇佢告得幾多個。」

保安指被告行為引起哄動 有男子亦站起承認有拍手

蔡續指,彭的行為引起現場人士哄動,各人議論紛紛,並隱若聽到有人稱:「拍手掌都唔得呀,拍手掌都犯法呀!」蔡又指,當彭大聲說話後,身後有一名年約35歲的藍衫牛仔褲男士站起,承認自己有份拍手掌。其後陳官叫庭警帶這些人士出去抄低資料。蔡表示自己沒有跟着出去,但見到有三男一女步出法庭。他亦指案發時沒有留意次被告趙美英的行為。

保安認為拍掌是認同及支持鄒幸彤說話

彭滿圓親自盤問時,要求蔡解釋為何他在口供中提及本案起因是六四事件,引起在場人士拍掌歡呼,蔡認為公眾人士拍掌及叫代表認同鄒幸彤的說話,並作出支持。

被質疑口供失實 保安:我唔係錄音機

彭又指在其中一次拍掌中沒有人歡呼大叫,蔡解釋錄音經機器處理,與他現場聽到的有分別,彭質疑:「或者你有幻覺無人知?」蔡反駁:「我聲明我本人無病,無幻想。」

另外,彭一度質疑蔡認錯其口罩顏色,他指閉路電視截圖顯示為白色,但口供紙卻寫黑色:「你顛倒黑白?」,蔡承認自己記錯顏色。彭亦指出自己根本沒有說過有拍手的人給予資料警方抄下,因此蔡的口供失實,蔡不同意,並稱:「我唔係錄音機,我只係一個人。」

彭又覆述蔡的口供,提及他當日對其中兩名市民特別有印象,因他們經常到西九龍法院旁聽,蔡解釋,在他上班的一年間亦經常留意到他們出現。此時彭問蔡:「你想唔想知點解我經常聽審?」蔡表示:「無興趣。」彭繼續稱:「我係法院牧師、網媒記者。」

庭警稱案發時見女被告拍掌3下

控方亦傳召當日負責抄下被告資料的庭警52755劉少文,他供稱案發當日在庭內軍裝當值,庭內約100人旁聽。當鄒幸彤求情時有過半人拍掌歡呼,當第二次拍掌時,他望向旁聽席方向,見第四行第17個位有一名年約60歲的女子,她拍掌3下後停止,過程約兩至三秒。他及後知道該女子是次被告趙美英,她當時穿深灰色長袖衫、黑色褲、深色鞋及戴黃色口罩。

庭警指帶兩名被告到庭外登記資料

劉表示,其後裁判官指示庭警帶拍掌人士出去,不久後坐在記者席的首被告彭滿圓,曾拍枱及起身大叫:「我有拍手」,他亦轉身向後方說:「有拍手企起身,使乜驚,佢告得幾多。」至於趙美英則站起並稱「我有拍掌」,但不記得其他說話內容。最後劉依警長指示帶三男一女到庭外登記資料,包括本案兩名被告。

庭警聽錄音後表示女被告曾稱「包青天嚟審啦」

劉於庭上翻聽錄音,並認出趙美英曾稱:「我都有拍手」、「有尊嚴呀,亂咁判,我出去,我會出去」、「過份呀」、「而家呢個係法庭嚟㗎咩」、「無晒法律而家,包青天嚟審啦」。劉強調,當時清晰聽到趙的說話,因其口罩有郁動,趙的聲音亦與當日在庭外登記交談時一樣。

被告指若非裁判官打斷鄒幸彤 根本不會有人拍掌

彭於盤問時指出,鄒幸彤於求情階段提及有關六四事件時,一直沒有人拍掌,若非裁判官打斷鄒的求情,及後鄒作出回應,根本不會有人拍掌,劉不同意。另外,劉承認在口供中提及曾叫兩名被告除口罩,這一點是錯誤的,他現在回憶當時並無叫兩人除口罩。

案件明(7日)續審。

兩名被告同被控一項「發表煽動文字」罪。彭另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指,彭滿圓於2020年11月17日至2022年2月16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製作、上載及廣播 YouTube 影片並維持一個 YouTube 頻道,具意圖:

(a)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b)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及/或
(c)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另一罪指,彭滿圓及趙美英於2022年1月4日,在香港九龍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三庭,發表煽動文字,即具意圖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文字。

案件編號:WKCC928/2022

審訊第一日
涉庭上拍手 兩旁聽師否認發表煽動文字開審 被告申請裁判官陳慧敏上庭作供遭拒

審訊第二日
旁聽師煽動案 控方指被告承認有份在庭上拍手 並曾稱裁判官喪失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