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前支聯會主席鄒幸彤和四名常委梁錦威、鄧岳君、陳多偉和徐漢光拒向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涉嫌干犯「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案件今早在西九裁判法院預審,5人均獲准保釋候審,但鄒幸彤和梁錦威拒絕接受控方提出的保釋條件,裁判官指兩人可以拒絕簽署保釋文件並維持還柙。鄧岳君、陳多偉及徐漢光下午低調步出法院,未有回應記者提問。
鄧岳君、陳多偉和徐漢光在前支聯會的義工陪同下離開,記者一度追至深水埗公園泳池外拍攝,徐漢光拖篋緩緩步行。
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批准鄒幸彤、鄧岳君和徐漢光的保釋申請,而未有申請保釋的梁錦威和陳多偉同獲准保釋,即案中5人全部獲准擔保。但鄒幸彤和梁錦威拒絕接受控方提出的保釋條件,不接受禁止公開發言及受訪。
鄒幸彤和梁錦威的自願撤銷擔保遭法庭駁回,羅官表示,二人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擔保外出,但另鄒幸彤另涉煽惑顛覆國家政權案,須繼續還柙;梁錦威最後亦未有簽署保釋文件,同繼續還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