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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顛覆案3.17再提訊 官臨散庭警告「唔好嗌」、命保安「睇住佢哋」

支聯會顛覆案3.17再提訊 官臨散庭警告「唔好嗌」、命保安「睇住佢哋」

【獨媒報導】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遭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原定今(14日)於西九龍法院進行交付至高院的程序,惟再押後至3月17日作第2次提訊日。至於同案被告、遭取消公司註冊的「支聯會」,破產管理署尚未決定是否代表出庭,將於2月24日處理。另3月9日再處理鄒幸彤提出的申請。

今日是情人節,旁聽人士在3人入庭時高呼「情人節快樂」,李卓人亦雙手放頭做出大心心。惟臨散庭前,《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警告:「嗱唔好嗌呀一陣間」,又命保安「睇住佢哋」,若有超越行為會構成藐視法庭、「有法律後果」,約6名警察及數名保安隨即在旁聽席前一字排開盯住在席人士。眾被告和旁聽人士終在無聲中互相道別。

公眾賀「情人節快樂」 聆訊時官警告勿隨便大聲嗌

今日是情人節,李卓人步入法庭時雙手放頭做出一個大心,有旁聽人士說:「情人節快樂!」亦對上周六(12日)度過65歲生日的李卓人說:「生日快樂!」何俊仁舉起拇指和揮手,鄒幸彤亦高呼:「情人節快樂啊!」有人說:「情人我愛你呀幸彤」,亦有人說:「堅持對抗不公。」

控方代表為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鄒幸彤沒有律師代表,破產管理署則由8.18流水集會案其中一名控方律師、大律師林芷瑩代表,惟破產管理署尚未決定是否代表支聯會,將於2月24日處理。

控方發言期間,有旁聽人士鼓譟,有人說「痴線」,《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即轉頭指住旁聽席,並厲聲說:「呢度唔係睇戲,請尊重法庭,靜一靜」,又指輕則會請發出聲響的人離場,嚴重則可構成藐視法庭,有很嚴重的後果,「到時會好後悔」,又重申「唔好隨隨便便大聲嗌」。

3.17再提訊、3.9處理申請 臨散庭前官預先警告「唔好嗌」

支聯會尚未有代表出庭,羅德泉終下令,將案件押後至3月17日作第2次提訊日。另3月9日再處理鄒幸彤提出的申請,李卓人和何俊仁均表示會列席。

臨散庭時,羅德泉再向旁聽席警告:「嗱唔好嗌呀一陣間」,有旁聽人士發出笑聲,羅再說「我唔係講笑」,並謂「唔該保安睇住佢,如果有超越嘅行為,可能會藐視法庭,有法律後果」,約6名軍裝警察及數名保安隨即在旁聽席前一字排開,盯住旁聽人士。羅德泉離庭後,旁聽人士紛紛站立揮手和做心心手勢,但沒有發出聲響,李卓人亦再次把雙手放頭上做出心心,雙方均無聲揮手道別。有保安謂:「已經散庭,請執嘢離開!」鄒幸彤臨步入囚室時揮手說:「Bye bye!」

破產管理署稱「史無前例」 押2.24決定是否代表支聯會

本案首被告支聯會被取消公司註冊,首提堂至今均無代表出席。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60I 條,如法律程序在該公司解散之日待決,可由破產管理署署長代表該公司繼續進行。案件1月10日提堂時,代表破產管理署署長的資深大律師李紹強表示,尚未決定有沒有代表身分,羅德泉則認為破產管理署署長是支聯會法律代表的唯一人選,惟鄒幸彤和李卓人等提出不滿,認為此安排如「自編自導自演」,對他們不利。案件2月10日再提堂,破產管理署的法律團隊加入了資深大律師王鳴峰及大律師林芷瑩,惟王資深稱問題史無此例,需時考慮是否代表支聯會,申請押後至2月24日處理獲批。

支聯會、李卓人(64歲)、何俊仁(69歲)和鄒幸彤(36歲),被控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們違反《國安法》第22及23條,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案件編號:WKCC363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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