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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顛覆案 鄒幸彤:「明白係荒謬控罪」

支聯會顛覆案 鄒幸彤:「明白係荒謬控罪」

【獨媒報導】成立32年的支聯會,今日被指顛覆國家政權。警方國安處連日拘捕5名支聯會常委,包括副主席鄒幸彤、常委梁錦威、鄧岳君、陳多偉及徐漢光。律政司正式起訴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鄒幸彤,以及整個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今早(10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鄒幸彤聽畢控罪後,表示明白,並稱「呢個係個荒謬的控罪」,她其後在被告欄內親自陳詞申請保釋,惟遭《國安法》指定法官拒絕。

控方代表為律政司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周天行和檢控官吳加悅。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處理。

法庭先處理涉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書記按程序讀出控罪,問各被告是否明白控罪,其中鄒幸彤稱:「明白,呢個係個荒謬的控罪。」

鄒幸彤今穿著白色寫有黑字「人民不會忘記」的T恤,沒有律師代表。她表示支聯會的7位董事全部正在羈押中,無法開會,故案中首被告「支聯會」今沒有代表或法律代表出席聆訊。

羅官提議押後案件一個月,以待支聯會指示委派代表。鄒無奈道:「要睇睇開唔開到會⋯⋯有啲困難。」周天行表示,原本已打算申請押後至11月8日。此時鄒幸彤再開腔,指她、李卓人和何俊仁,屆時要接受為期10日的區域法院六四集會案審訊。

最終案件押後至10月28日再提堂,以待控方檢驗警方於首被告登記地址搜獲的電子器材,包括 50 個 USB、iPad、手提電腦及座檯電腦等。

李卓人和何俊仁沒有保釋申請,鄒幸彤則親自陳詞申請保釋,惟控方表明反對。羅官考慮雙方陳詞後,拒絕批准鄒保釋。鄒幸彤須還柙至10月28日,鄒要求8日覆核保釋,9月15日將再在西九法院提訊。

散庭後,旁聽人士高呼:「人哥撐住呀!」、「阿彤我愛你!」,也有人向羅官方向大叫:「你良知呢?」、「秘密審訊呀!」

初選案被告之一鄒家成、職工盟蒙兆達、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和英國領事館代表亦到庭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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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今早透過傳話在 Facebook 發帖,表示「或許對方終將壓碎我們,但換點時空也是值了」,她稱被捕的早上不夠冷靜,應在國安處人員進入前和大家更好地道別。鄒幸彤指,雖然預期會被報復,但沒想到他們氣急敗壞,限期一過便動手。

她指已有人司法覆核挑戰國安處發出的信件,國安處卻「急不及待的拉人封艇」,認為「是因為方寸大亂、虛怯異常,必須做些什麼來維護權威,還是想向北京展示自己的才幹?」鄒幸彤認為,支聯會反抗已打亂其部署,即以「外國代理人」向支記開刀,她認為要乖乖按照其劇本,還是「設法破局,站穩話語權,把劇本改寫?這是我們在新時代必須想的課題。」

她稱反抗者或不能全身而退,但稱「難道順服就能護佑身邊人的平安?」表示「若是對方早已寫好了消滅自由的劇本,順服只是讓他們更快更輕鬆地達成目標」,而小小的反抗能多少保護其同伴及多一點時間,已覺得值得。最後她稱「或許對方終將壓碎我們這塊攔路石,但反抗本身就是凝聚力量,換取空間,讓更多的「攔路石」有機會成長。只要我們仍有鬥志,就未為輸。香港人,別認命。」

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被告為:支聯會、李卓人(64歲)、何俊仁(69歲)和鄒幸彤(36歲)。控罪指他們違反《國安法》第22及23條,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的5名被告為:鄒幸彤(36歲,大律師)、鄧岳君(53歲,無業)、梁錦威(36歲,葵青區議員)、陳多偉(57歲,貨車司機)和徐漢光(72歲,退休)。控罪指他們違反《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5第3(3)(b)條,於本年9月8日,作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上述《國安法》條例,送達通知,但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