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姜牧師」姜嘉偉等3人涉經營「影衰Mi雜貨店」,售賣有關2019年社運的刊物,內容含有宣揚港獨等。三人上周承認「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今(2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5至10個月不等。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表示,被告宣傳、設計及印刷相關刊物,並在攤檔出售,一連串精心策劃的行為可說是「出本出力」。他又指案發時雖然示威等暴力行為已經沉寂,但部分人心情尚未回復,有人耿耿於懷,受刺激下能再次引起情緒,「死灰復燃」,埋下計時炸彈。
官指被告宣傳及印刷相關刊物 行為「精心策劃、出本出力」
被告李龍現(52歲,商人)、姜嘉偉(31歲,牧師)和陳尚恩(48歲,商人)同承認一項「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根據控罪書所述,案件由警方國家安全處負責。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上周關注控方就涉案刊物提出檢控,卻在案情中列出「影衰Mi」其他商品,包括印「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雨傘及「願榮光歸香港」的音樂盒等,認為或會對被告不公。控方今天正式刪除相關段落,並讀出修訂案情。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指,以任何形式作出煽動意圖的行為具嚴重性,法庭判刑時須考慮整體案情、被告是否單獨或夥同犯案、是否有計劃及次數等因素。
羅官表示,相比只局限在社交媒體上發布煽動帖文的「一唱一和」,本案有實質作為,被告宣傳、設計及印刷相關刊物,並在攤檔出售,一連串精心策劃的行為可說是「出本出力」。他指被告不是單獨行動,而是夥同、分工合作,他們正值聖誕及新年期間開設攤檔銷售,借佳節人流之利增加銷售性。
官:買刊物的人均是「志同道合」人士 易「死灰復燃」、埋計時炸彈
羅官指,案發時示威等暴力行為雖已沉寂,但部分人心情尚未回復,有人耿耿於懷,該些人受刺激下能再次被引起情緒。他認為願意購買刊物的人大部分均是同情及認同示威者暴力行為的「志同道合」人士,向他們銷售容易引起「死灰復燃」,埋下計時炸彈。
首被告被捕後健康急劇轉差 官酌情給兩個月刑期扣減
羅官提到串謀煽動罪行屬防範性質,若防範失效將嚴重影響社會,故判刑難免須具阻嚇性以遏止行為。他考慮三人各自的角色,認為首被告李龍現雖為商店東主,提供銷售平台,但信納他案發時健康欠佳,較少積極參與營運,遂以10個半月監禁作量刑起點。羅官進一步考慮被告被捕後健康急劇轉差,手術後患嚴重後遺症,甚至羈留時曾經暈倒,撞脫牙齒;而目前他需以拐杖或輪椅代步,故酌情給予兩個月減刑,被告經認罪扣減後,總刑期為5個月監禁。
就被告姜嘉偉,羅官指他曾經在個人 Facebook上宣傳,不單只在攤檔寄賣個人物品,而是積極參與。考慮社交媒體傳播力強,其角色重要,故以12個月作量刑起點,經認罪扣減至8個月。
對於李龍現的妻子、被告陳尚恩,羅官指她去年12月15日聯絡印刷公司訂製刊物,其後傳送初稿予印刷公司,最終印了400本涉案刊物。他考慮陳尚恩負責安排租用市集攤檔,其製作的刊物更沒有寫上作者及出版社等資料,批評她掩蓋的行為屬精心策劃,以逃避偵查和搜證。羅官認為400本書籍數量不算少,「影衰Mi」社交平台亦有相當數量的追蹤人數,形容陳在本案中是「始作俑者、核心犯案者」,故刑責最高,以15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經認罪扣減至10個月。
求情指涉案刊物把網上現有內容集結成書 被告無加個人評價
判刑前,代表三人的辯方大律師黃錦娟求情指,本案控罪只針對有關刊物,涉案刊物只列印400本,數量不算多。她強調刊物於去年12月中才被列印,是把網上已有的圖片、標語及句子集結成書,被告沒有添加自己的口號及評語,也沒有進一步宣傳後續行動。黃大狀強調,「影衰Mi」在市集的攤檔面積小,僅80呎;他們只打算租用舖位兩個月,直至警方今年1月17日搜查市集為止,「影衰Mi」真正的開店時間只有一個半月。
黃又指,「影衰Mi」Facebook及 Instagram 的追蹤人數不多,分別只有1,000多及2,000多人。她認為刊物針對2019年社會事件,但現時社會氣氛已回復正常,按政府說法是「由治及興」,沒有證據顯示有人因刊物而「死灰復燃」舉辦任何行動,而警方最終亦成功堵截刊物繼續發布。
辯方指首被告為長期病患者 手術間曾脈搏停止2分鐘 較少參與店舖事務
黃大律師表示,本案三名被告的角色不同,望法庭能考慮三人的參與程度作出相應判刑。被告陳尚恩坦白承認印刷刊物是由她的想法開始,她和首被告李龍現是夫妻。雖然被告李龍現是店舖經營者,但他只是負責後期參與、買賣、收錢及推廣的工作。黃提到李龍現是長期病患者,去年9月因「心口痛」入院,須進行心導管手術,期間脈搏更一度停止2分鐘。而手術後,他的大腿卻發現有血管瘤,成因未明,令他行動出現困難,此後要靠拐杖或以輪椅代步。李在手術後亦出現後遺症,包括急性腎衰竭等,並於今年5月需要再進行血管瘤手術。辯方強調李龍現案發時身體情況已不佳,故在市集事務上參與較少。
至於案件發生後,黃大狀提到被告在拘留期間曾經暈倒跌在地下,並撞跌前排牙齒;而他本月身體狀況更一再轉差,本月10日至16日因血糖低而再次入院,目前仍需留在荔枝角羈留病房,盼法庭能考慮其身體狀況酌情減刑。
辯方指姜牧師角色較輕
至於被告陳尚恩,黃大狀指她與丈夫李龍現一直互相支持,陳關心動物福祉,照顧流浪及有病的動物。辯方提到陳尚恩是受社會環境影響才作出列印刊物的愚蠢決定,強調犯案和她本身性格不符。
就被告姜嘉偉,辯方指姜後期才參與攤檔工作,其角色同樣較輕。她指被告關心青少年,在疫情期間派發口罩予有需要人士,又在不同機構任義務工作,照顧獨居長者。
控罪指3名被告於2022年12月2日至2023年1月17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Instagram 和位於九龍西洋菜南街2A號銀城廣場地下攤檔內推廣、出售及/或為出售而展示刊物,具意圖:
(a) 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及/或 (d)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WKCC31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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