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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外工作場所溫度較天文台數字高 團體倡中暑可獲工傷保障

戶外工作場所溫度較天文台數字高 團體倡中暑可獲工傷保障

(獨媒報導)本港天氣仍然炎熱,上周錄得歷來9月最高氣溫紀錄。社福抗貧聯盟本月在多個場所,包括垃圾站、廚房和地盤等量度氣溫,發現部分溫度高達30.4至42.3度,較天文台所量度的數字為高。團體建議,勞工處應檢視《僱員補償條例》,讓工人如因酷熱環境下工作而中暑,即可獲病假補償及工傷保障。

社福抗貧聯盟在本月3日至14日到多區的工作及居住場所,包括寮屋、天台屋、劏房、廚房、地盤及垃圾房等場所量度到30.4至42.3度的高溫,較天文台匯報的28.8至35.0度,高出0.9至9.1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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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工不可用便攜風扇 質疑食環署安排非人道

聯盟訪問了15名在上述場所工作或地方居住的人士,多名受訪者均表示,曾出現中暑跡象。有在公共屋邨任職清潔工工人,指在工作期間出現頭暈等中暑跡象,有部分工人更表示每日會曝曬至少6小時。而防治蟲鼠組清潔工需穿著膠製反光衣及保護衣工作,形容「手套入面啲汗可以滴滿一茶匙」,表示感到相當悶熱難受。

團體質疑,食環署現時未有沒有就酷熱天氣訂立休息指引,清潔工不能帶備公司提供以外的消暑工具,如便攜風扇、防曬袖等,認為署方的安排是「非人道」。

黃樂容
社福抗貧聯盟成員黃樂容

除了清潔工外,團體又發現部分在戶內體力工作者同面對中暑風險,如深水埗有廚房錄得近40度高溫,與天文台匯報的溫度相差9.1度,有廚師曾因為高溫在工作期間不適跌倒。

團體重申,按照目前的《僱員補償條例》,中暑不納入條例保障範圍,如僱員因高溫天氣而感到不適、昏厥或猝死,均不可獲得補償;若工作期間中暑,亦難以獲批有薪假,促勞工處訂立暑熱天氣下的工作規例,如制定最長工時及休息時間等,避免患上「熱疾病」,及重新檢視《僱員補償條例》,涵蓋工作期間中暑的工人。

張智健
社福抗貧聯盟成員張智健

劏房戶到商場涼冷氣 盼獲電費津貼

至於居住場所,部分天台屋、寮屋、劏房單位內溫度錄得37度以上,有旺角天台屋錄得42.3度高溫。葵青區的劏房住戶黎女士提到,由於單位內僅有一扇A4紙張大小的窗戶,空氣侷促不流通,猶如置身「桑拿房」,逗留較久便頭暈中暑。

黎女士表示,由於劏房濫收電費情況嚴重,交租後已無力負擔電費,會到商場等有冷氣的地方流連乘涼,直至商場關閉才回家休息。她期望政府能為基層市民提供電費津貼,或加快處理公屋申請,改善居住環境。

黎女士、吳堃廉
黎女士、社福抗貧聯盟成員吳堃廉

無家者公廁沖身降溫 冀增設更多臨時避暑中心

除了劏房戶,無家者亦受到酷熱天氣影響。團體表示,有無家者居住在油尖旺、深水埗等的公園或隧道內,屬欠通風及熱負荷高的地方。

曾經是無家者的阿力表示,有居住在大角咀的無家者會終日在商場、圖書館等有冷氣的地方流連,晚上則到公廁沖身降溫,否則無法入睡。

阿力
阿力

民政事務總署會開放夜間臨時避暑中心,但阿力就指中心地點較偏遠,部分較年長或行動不便人士難以前往。團體建議當局考慮在較為酷熱,及無家者、長者和低收入人士聚集的地區,增設更多臨時避暑中心,及設立外展醫療車隊,為他們提供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