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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周梓樂逝世兩個月 20歲男認非法集結判入更生中心

悼周梓樂逝世兩個月 20歲男認非法集結判入更生中心

(獨媒報導)去年1月8日,科大生周梓樂逝世兩個月,有市民到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外悼念,後爆發警民衝突。一名20歲男子被指身在示威者傘陣再持傘逃走,早前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還柙至今(17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劉淑嫻表示,考慮到被告有悔意,知道不應影響社會安寧、浪費警力和令社會緊張情緒升溫,終判他入更生中心。

求情指被告獲家人支持 盼早日負養家責任

法庭早前為被告索取教導所、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報告。辯方引報告指他於香港知專設計學院修讀插畫,沒有案底,與父母及姐姐同住,父母雖數年前離異,但案發後再度同住,給予被告更多支持。辯方呈上被告親撰的求情信,指他經反思後有真誠悔意,明白行為對他人有影響,望服刑後盡快重投及回饋社會,負起養家的責任。而家庭福利會及中學校長,亦稱讚他熱衷社會服務,中三已經組織義工隊。

辯方表示,望能判被告入更生中心。裁判官劉淑嫻一度指年期或比勞教中心長,惟辯方回應,被告仍然希望入更生中心,以更快進行更生融合,完成學業成為一名插畫師。辯方引報告內容時,一度遭劉官打斷:「其實份報告我都有睇,你係咪諗住每個部分都同我讀一次?」

官稱被告有悔意 判入更生中心

劉官判刑時引案情指,去年1月8日晚有約20名黑衣人在將軍澳尚德邨附近堵路,警方接報到場驅散後,有約20名黑衣及穿防護裝備的示威者,再於警方防線約10至15米外設傘陣。警方多次發出警告,惟示威者卻以消防喉向警方射水、以鐳射筆照向警員,又大叫警方不要推進,現場一片混亂,有旁觀者情緒激動。最終有便衣警走向傘陣驅散人群,發現全黑裝束的被告手持紅傘逃走,終將他拘捕,並從他身上搜得望遠鏡及一把多用途小刀。

劉官表示,考慮到被告沒有案底,而且有悔意,知道不應影響社會安寧、浪費警務資源,及令社會緊張情緒升溫和增加混亂,終判他入更生中心。被告被押走時,旁聽人士紛紛向他揮手,有人說:「身體健康!」

被告楊意浩(20歲),被控於2020年1月8日,在將軍澳廣明苑廣昌閣外,與一批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案件編號:KTCC160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