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被指去年擺街站時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譚否認發表煽動文字等14罪,案件今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開案陳詞指快必在8次街站或遊行中,曾叫喊或帶領參與者叫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共約171次,「黑警死全家」共約102次、「打倒共產黨」共約11次。快必亦涉呼籲市民推翻共產黨的理念及煽惑憎恨中國政府,包括:「最大嘅黑社會就係共產黨」、「佢係一個暴政謊言嘅一個政權」,又涉在街站向市民發問,若輪候者回答貶損警方答案時可獲免費口罩。
48歲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共被控14項控罪,涉及3宗案件,包括7項「發表煽動文字罪」、1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 、1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3項「公眾地方作擾亂秩序罪」、1項「舉行未經批准公眾集會罪」及1項「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獲授權人員作出的命令罪」。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於2020年1月至7月期間出席或主持8個公眾集會、宣傳街站及遊行。他涉叫喊口號包括「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共約171次,「黑警死全家」共約102次、「打倒共產黨」共約11次,「解散警隊」共約9次、「死黑警」共約20次。
快必涉在中學生集會煽惑參與警方禁止之遊行
於2020年1月17日的「大埔中學生集會」中,被告為發言者,他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罪」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快必被指帶領參與者多次叫喊口號,包括「解散警隊,刻不容緩」、「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亦有帶領叫喊辱罵香港警方的言詞,包括「黑警死全家,死完男家,死女家,死完阿爸,死阿媽,死完姑媽,死姨媽」等。
被告亦被指當日煽惑參與者參與1月19日的港島區遊行,而他明知該遊行已被警方反對,最後表示自己會出席集會。
涉銅鑼灣街站帶領人群向警員粗口辱罵
於2020年1月19日銅鑼灣崇光百貨外的街站中,被告被控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他涉帶領約70至80名聚集圍觀的人對附近警員呼喊辱罵言詞及粗言穢語。警方向被告屢發警告,要求他停止不果。
被告發問 若輪候者答案貶損警方可獲免費口罩
於2020年3月15日牛頭角下邨的街站中,被告被控發表煽動文字及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他涉展示寫有「垃圾政府,全民自救」的橫額。而被告亦派發免費口罩,並向輪候的20至30人發問,若輪候者回答包含貶損警方的預期答案,被告便會給予免費口罩,藉此不斷煽惑輪候者對警方作出貶損性和毫無根據的指控或評論。
標語牌的中文問題及預期答案包括:
問題:我哋好窮,但差佬好多錢買嘢,買乜嘢?
答案:水炮車、催淚彈、槍、裝甲車
問題:721元朗白衫暴徒手持木棍鐵通,與差佬結伴同行好Friend咁,呢啲叫__合作!
答案:黑警
問題:年青人問:阿Sir你跌咗嘢呀......被差佬揮棍毆打及拘捕!差佬究竟跌咗乜?
答案:良心
被告亦涉使用麥克風對警員作毫無根據及貶損性指控,例如:「差佬做嘅好事是但講一樣,開槍打細路啱曬......」。
有女人與被告互罵 被告涉稱「大陸喱」女人報警
街站期間,控方證人王華女士經過,她認為被告抹黑警方及誤導公眾,又聽到被告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於是王女士稱:「返屋企光復啦你」,被告隨即對王女士叫:「Byebye啦你!走啦!過馬路啦!睇路呀!返大陸啦!大陸喱!」同時有至少6至7人大聲指罵王女士,她擔心自身安全,亦因被稱「大陸喱」感嬲惱及侮辱,於是報警。
被告涉不理警方警告繼續擺站
於2020年5月24日的銅鑼灣東角道的街站,被告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罪、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罪、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及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授權人員作出命令。他涉掛着「國家安全但香港危險抗疫健康講座」橫額,期間有70至80人聚集。被告被指全程沒有向公眾傳達任何健康相關訊息。
被告涉展示一塊標語牌寫着「共產黨安全 香港唔安全」及「國安法其實就是黨安法,保障黨的安全,卻踐踏人權、殺滅自由,窒息民主、蔑視法治,殘害香港」,他亦手持「推翻港共政權」紙張。被告期間發言:「我哋唔需要根據共產黨,所立俾我哋香港嘅法例......」。
被告亦涉重複對附近警員說20次「死黑警」及「大陸公安死黑警」等辱罵及侮辱說話,又煽惑憎恨香港政府及警方,導致聚集人群跟隨被告向警方粗言叫罵及喝倒采。警方檢取一疊有「港共」字眼傳單。
督察陸嘉永屢向被告警告,指他違反599G的「參與受禁群組聚集」,並命令他解散,惟被告不理會。
涉呼籲市民推翻共產黨的理念
於2020年7月4日的旺角西洋菜街的街站,被告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罪及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他涉帶領25人在西洋菜南街及亞皆老街一帶遊行。期間被告鼓勵市民叫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逾92次,他明知政府已呼籲市民不要以身試法。
被告又涉無基礎地指責警方作任意及無差別拘捕,亦呼籲市民阻撓警員,包括:「見到啲差佬衝入去捉啲黑衣人唔好畀佢入去」。他亦涉帶領市民叫喊「打倒共產黨」4次,煽惑憎恨中國政府,更稱:「佢係一個暴政謊言嘅一個政權」、「香港人由反抗、加油、建國......」。
於2020年7月8日的黃大仙站A出口的街站,被告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罪,他涉呼籲市民推翻共產黨的理念,包括:「你撐人民力量就係撐打倒共產黨嘅理念」。
被告於2020年1月、5月及7月分別三次被捕,亦獲法庭批准保釋,惟在9月6日再被捕,之後再提堂時卻被拒絕保釋。
案件明日續審,將傳召當日在街站的警員及街外證人。
案件編號:DCCC 930/2020、DCCC 927/2020、DCCC 928/2020
審訊第二日:
法官再警告旁聽人士若喧嘩或將還柙 鏡頭預備影公眾
快必涉發表煽動文字案 被指曾叫「光時」171次 籲市民推翻共產黨
審訊第一日:
快必涉發表煽動文字等14罪開審 旁聽市民揮手遭官警告:或抄低姓名地址跟進
快必案待唐英傑裁決後開審 官指中文字隨時代改變引「阿爺」作例:唔洗解釋,明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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