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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申《願榮光》臨時禁制令 高院拒絕批出

律政司申《願榮光》臨時禁制令 高院拒絕批出

(獨媒報導)律政司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頒令禁止在網上公開播放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高院上周五聽畢律政司和「法庭之友」陳詞後,法官陳健強今(28日)頒布書面判決,表示須顧及言論自由及權利,如批出禁制令可能引致的「寒蟬效應」;加上禁制令與相關的刑事法律互有衝突,例如《國安法》須循公訴程序在刑事法庭提出檢控,最終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

是次禁制令申請由法官陳健強處理。原告為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海。

被告則是任何做出4類禁制行為的人,地址是香港境內任何範圍。

資深大律師陳樂信及大律師何卓衡則代表「法庭之友」,以中立身位陳詞協助法庭。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曾由資深大律師李志喜代為申請成為答辯一方,惟律政司司長一方提出反對,法庭最終亦拒絕批准鄒介入案件。聆訊當日李只能延伸庭觀看法庭直播。

案件於今年6月12日首度開庭,由法官陳嘉信處理,因被告人身份須澄清而押後。期間爆出陳嘉信在撰寫民事訴訟判詞時涉「司法抄襲」,被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及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訓誡。

第二次聆訊則換上法官陳健強,司法機構早前回覆傳媒查詢時稱,不評論是否因為「司法抄襲」而換官,僅指現行機制會按法官的「背景、專長、經驗及工作安排」等因素安排。

據入稟狀,律政司要求禁制任何播放、演奏、刊登、出版、出售、要約出售、分發、散播、出示或複製《願榮光歸香港》的行為,並要求法庭頒令任何互聯網、網上平台、網上媒體作出以上行為。律政司同樣要求禁制任何與《願榮光》的旋律和歌詞「大致相同(substantially the same)」的歌曲。

案件編號:HCA85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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