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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員煽惑襲擊TVB新聞部員工罪成囚10月 官批行為施壓 能影響報導方向

審計員煽惑襲擊TVB新聞部員工罪成囚10月 官批行為施壓 能影響報導方向

(獨媒報導)29歲審計員被指於2019及2020年在「連登」煽惑他人襲擊 TVB 新聞及資訊部員工,留言包括「成個tvb新聞部見一個打一個」等。他否認「煽惑他人普通襲擊」及「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今(16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10個月。暫委法官崔美霞指,被告發文時正值社會事件,一眾傳媒需在暴力現場報導,而新聞自由是社會重要的一環,不容許個別人士向前線傳媒襲擊。她指被告稱要「打斷」TVB 記者的手腳,令他們「笠水」,藉此向 TVB 施壓,能令記者不敢作出報導,影響報導方向。

被告范仕文(29歲)早前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普通襲擊」及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成。

官指發文時正值社會事件 一眾傳媒需在暴力現場報導

暫委法官崔美霞判刑時指,被告發布兩則帖文時正值反對《逃犯條例》所引起的社會事件,當時社會爆發多種非法集會及暴力破壞,一眾傳媒包括 TVB 需要在暴力現場報導。

崔官指,被告在「連登」發布針對 TVB 記者的留言,兩則留言均沒有設私隱限制,公眾可自由瀏覽。而被告的相關留言提議並鼓勵別人對於整個TVB 新聞部「唔洗分咁細」,不需狹窄地區分高層以作目標,而是記者「見一個打一個」。

官:瀏覽者中不乏本身對 TVB 不滿的人

崔官同意被告發文時沒提供具體計劃,亦沒有提及時間地點,但同時指出,瀏覽者中不乏本身對 TVB 不滿的人。

就第二則涉案帖文,崔官指被告稱「我不嬲都認為要打斷班仆街手手腳腳,包保佢地即刻笠水唔敢再報假新聞」,他亦參與如何辨別 TVB 記者及採訪車的討論。法官認為被告在互聯網上發布留言,能以極大速度傳播,並且覆蓋廣泛,對前線記者造成身體傷害的可能性存在。

官指新聞自由是社會重要的一環 不容他人向前線傳媒襲擊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首則帖文上的回應只有一個正評,而第二則帖文上的回應更只有一個負評。崔官同意涉案帖文關注度低,但相關數值並非唯一考慮因素。

至於辯方指本案不涉煽惑他人襲擊紀律部隊,但崔官反駁此非減刑因素。她認為新聞自由是社會重要的一環,不容許個別人士向前線傳媒襲擊。而被告稱要「打斷」TVB記者的手腳,以令他們「笠水」,藉此向 TVB 施壓,令新聞記者不敢作出報導,影響報導方向。

崔官認為本案案情嚴重,判處監禁合適,亦考慮被告兩度發文,並非單一事件。她進一步考慮被告沒提出計劃、沒有實質產生襲擊的行為後,就首項控罪以7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第二項控罪則以10個月監禁作起點,下令兩項控罪同期執行,總刑期10個月。

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1月8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襲擊電視廣播有限公司新聞及資訊部職員;以及於2020年5月8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地導致電視廣播有限公司新聞及資訊部職員的身體受嚴重傷害,意圖使他們身體受嚴重傷害。

案件編號:DCCC 43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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