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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圖書管理員承認TG呼籲「水攻」360貨品 還柙至10.26判刑 官拒考慮社服令

學校圖書管理員承認TG呼籲「水攻」360貨品 還柙至10.26判刑 官拒考慮社服令

【獨媒報導】一名36歲學校圖書管理員涉在Telegram上呼籲其他人「水攻」藍店360的貨物。他今(1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罪」,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將案件押後至10月26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柙。辯方求情時提及案情只涉一則訊息,故只屬一次煽動,非有預謀;並指被告「水攻」說法只針對貨物,望法庭能考慮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惟嚴官即場拒絕,指社服令不足反映案件嚴重性,最終只索取背景報告。

被告在Telegram群組中提及「水攻」360貨品

被告劉梓峰(36歲)承認於2019年10月6日,在香港非法煽惑「Telegram」的使用者,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一間名為「360」的店舖的財產,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劉承認的案情指,他在Telegram擁有一個名為「@影山優佳@日向坂」的帳號。該帳號連接其電話號碼,並加入了一個名叫「香港全民議政會」的公開群組,截至2021年12月17日群組有4,652位成員。

案情指,成員在群組中作暴動相關的討論,當中包括口號「全民議政,以民制權」;而在案發當天,被告劉梓峰與他人討論破壞藍店「360」,他涉及一則「唔贊成搶360,火攻會影響其他鋪,水攻啲貨呢?」。劉在被捕時承認他為其Telegram户口的唯一登記人。

官准電話歸還被告

控方申請將劉的電話充公,惟辯方反對,指劉願意刪除任何與案件相關的資料;並提到在其他同類案中,被告刪除資料後,法庭亦傾向將電子產品歸還原主。主任裁判官嚴舜儀終下令在刪除有關資料後將電話歸還予被告。

辯方求情指被告只涉一段訊息 曾回應不想「火攻」影響他人

辯方求情時則指涉案群組在2021年12月時人數只有4千多人,而在案發時的2019年10月則更少;又指被告只曾發布一段訊息,故只屬一次煽動,非有預謀。

辯方又指群組另有3人先提及相關說法,甚至說要「火攻」,而被告只是回應說不想「火攻」影響其他人,而被告的「水攻」說法亦只是針對貨品,嚴重性低,實際上亦沒有任何貨物遭破壞。

官拒索取社服令報告

辯方續指被告12歲時開始擔任多項義工,如幫助獨居老人等,他是因為關注香港社會時事才犯案,與其過往性格不符,望法庭能先為其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惟嚴官即席反對,認為社會服務令不能反映案件嚴重性,僅下令索取背景報告,並將案件押後至10月26日判刑,期間劉須還柙。

案件編號:ESCC10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