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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牧師涉阻差辦公 控方:阻搜身警等同阻其上司 辯方斥邏輯荒謬

姜牧師涉阻差辦公 控方:阻搜身警等同阻其上司 辯方斥邏輯荒謬

(獨媒報導)去年7月1日警方拒絕遊行申請,並於銅鑼灣戒備,自稱為網媒「FreeHK」記者的「姜牧師」姜嘉偉當日直播時被捕,事後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控辯雙方今(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結案陳詞。控方力陳,由於高級督察吩咐另一警員為被告搜身,被告阻礙該警員等同阻礙督察,但未有提供案例支持。辯方反駁,按此邏輯,即可控告被告阻礙警務處處長,直指控方說法荒謬。案件押後至8月5日裁決。

報稱牧師的姜嘉偉(30歲)被指於2021年7月1日,在香港銅鑼灣京士頓街9號外阻礙正在正當執行職務的偵緝高級督察梁子祺執行公務。

控方今陳詞解釋,高級督察截停被告後,吩咐另一警員為被告進行搜身,被告阻礙該警員等同阻礙督察本人,故此控罪詳情的對象是督察,而非負責搜身的警員。裁判官梁嘉琪問有否案例支持有關說法,控方表示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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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督察梁子祺(Free HK Media直播片段截圖)

辯方簡短反駁:「根據控方邏輯,就可以控告被告阻礙警務處處長,所以呢個邏輯係荒謬嘅。」控辯雙方沒有進一步補充,案件押後裁決。

早前審訊時,截查被告的高級督察供稱,案被告手持自拍棍不放,他擔憂一旦被告鬆手,棍會擊傷嘗試進行搜身的同僚,於是要求被告停止拍攝,但多次警告不果。辯方質疑,被告當日態度合作,主動配合搜查,警方根本從未要求被告放下自拍棍,直指警員只是借詞搜查,而被告拒絕停止拍攝,只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

案件編號:ESCC226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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