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警方國安處今早拘捕社運人士古思堯,指涉嫌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仍在調查中。「女長毛」雷玉蓮對《獨媒》稱,古思堯今日原計劃到位於長沙灣的選舉事務處辦公室抗議,不滿民主派無法參選區議會選舉,及選舉不公,但未出門便已在其位於長沙灣的工廈單位被國安處人員拘捕。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午發稿表示,今早在長沙灣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77歲男子,指其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和10條「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
警方提醒市民,「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兩年,其後定罪可判處監禁三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此前曾九度入獄 去年同涉煽動罪囚9個月
現年77歲的古思堯患有末期直腸癌,此前曾九度入獄,被指擬在去年2月4日即北京冬奧開幕日抬棺材到中聯辦抗議,但未出發被國安處拘捕,被控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同年7月12日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罪成,判囚9個月。
昨曾小額錢債審裁處出庭 指控消防擅自搬走財物
另外,古思堯被指在其位於荔枝角永盛工業大廈住處外擺放雜物,阻塞逃生通道,違反《消防條例》,被票控「阻塞逃生途徑」及「没有遵從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案件原定排期今年12月18日審訊。
不過,古思堯反指控消防處在他住院期間擅自搬走其財物,導致損失價值5萬元的工具及現金9千元,向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申索,案件昨日進行聆訊,並押後至明年4月24日再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