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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智慧燈柱遊行 官形容和平有序 警突如其來驅散後演變暴動 23歲男囚2年3個月

反智慧燈柱遊行 官形容和平有序 警突如其來驅散後演變暴動 23歲男囚2年3個月

【獨媒報導】前年8月24日觀塘反智慧燈柱遊行,部份示威者被指偏離原本遊行路線,在牛頭角警署外築起路障及堵路,總督察嘗試拘捕一名示威者期間,遭眾人施襲。23歲男以竹枝敲打總督察左手臂,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他今(28日)於區域法院(取址西九龍法院)被判監禁2年3個月。區院暫委法官許肇強指,警方驅散行動前,遊行一直和平有序,對峙期間只出現過零星衝突;至警方採取行動後,被告隨即被拘捕,此後現場才出現投擲汽油彈情況,因此不會考慮被告被捕之後所發生的事,可採取較低量刑起點。同案另一名被告27歲文員否認暴動罪,早前接受審訊,控辯雙方今完成結案陳詞,押後至12月8日裁決。

謝灼華(23歲、無業)承認於2019年8月24日在九龍灣牛頭角警署附近參與暴動。另一項襲警罪則留法庭存檔,不予起訴。該控罪指他同日於九龍灣偉業街常怡道行人天橋底,襲擊總督察A。

許官表示,從影片中所見,當日遊行和平有序,大部份時間均氣氛平靜,期間警方卻開始從警署取出裝備,惟鏡頭前完全看不到有人向警方防線衝擊。許官續指,新聞影片拍攝到警察在街口舉起長槍,指向示威者,鏡頭一轉,前方的示威者依然在和平遊行。警署外卻有大批防暴警察蓄勢以待,不久後,速龍小隊衝出並跑向人群方向,總督察A嘗試制服一名人士,示威者見狀群起施襲,許官形容從那一刻起,場面開始變得混亂。許官指,在警方與示威者對峙的兩個小時期間,只有零星的衝突發生,惟警方的驅散行動是突如其來。

許官接納辯方所指,被告並非事件中的策劃者或煽動者,當日本來是合法遊行,其後演變成的暴動並沒有對交通造成額外影響,也沒有證據顯示有財產損壞或人命傷亡,同意本案的暴動嚴重性較低。

許官續指,事件初期有人大聲叫囂、敲打物品而發出聲響、零星疏落地照射鐳射光束,當時場面還未發展成為暴動;直至警察採取行動,繼而才演變成暴動。許官表示,為對被告公平起見,只會考慮被告被拘捕前的現場情況,他被捕後才出現的示威者投擲汽油彈情況,則不會考慮,因此本案可採取較低的量刑起點。

許官亦信納被告受社會氣氛影響,一念之差而犯案,導致被起訴,影響前途,故採取監禁40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以及過往沒有案底,刑期扣減至27個月。許官向被告宣佈最終刑期後,被告表示:「明白。」

謝的承認案情指,當日下午1時半有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的遊行,至2時半,約20名示威者在偉業街近牛頭角警署築起路障,警方遂派員設立防線。之後警方多次發出警告,惟示威者拒絕離開,當中包括被告謝灼華,另有10名示威者向警方投擲磚頭等雜物及照射鐳射光。

至4時38分,警方防線開始推進,部份示威者持續投擲磚頭、石頭、竹枝及汽油彈。當總督察A嘗試截停一名不知名示威者時,卻馬上遭其他示威者用棍枝襲擊,之後謝衝向總督察,用竹枝敲打其左前臂,總督察和其他警員遂上前制服謝,過程被新聞媒體拍攝下來。

案件編號:DCCC20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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