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綽號「Lunch 哥」的李國永被控去年9月7日於中環置地廣場參與「和你Lunch」期間擾亂秩序,被控一項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今午(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將本案與另一傳票案件合併處理,代表李國永的辯方大律師劉偉聰沒有反對,辯方另申請被告今毋需答辯,案件押後至6月18日再提堂。
控方今申請將本案與另一同樣涉及擾亂公眾秩序罪的傳票案件合併,該案被告陳麗珍另被票控普通襲擊罪,今午連同李國永的案件一同提堂。
李國永(18歲)和陳麗珍被控去年9月7日於中環置頂廣場的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使用恐嚇性、辱罵性或侮辱性的言詞,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被破壞。
案件編號:ESCC412/2021、ESS 5936/2021、ESS 593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