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區議員被指「緩慢後退」致阻差辦公 督察承認曾籲對方「小心啲、慢慢」

區議員被指「緩慢後退」致阻差辦公  督察承認曾籲對方「小心啲、慢慢」

(獨媒報導)前年11月2日區選前夕,民主派候選人於維園發起選舉聚會,警方以集會未經批准為由驅散,3名民主派候選人文念志、陳振哲及鄭仲恒被補,被控阻差辦公罪。作供督察指,當日3人後退時「且停且行」,阻礙警方推進防線;辯方則指當時有很多警員和記者在場,故3人要緩慢地小心行走。督察不同意辯方說法,但承認當日曾著陳振哲後退時「小心啲、慢慢」。

辯方指被告後退緩慢因現場人多 警不同意

高級督察劉嘉昇今出庭作供時稱,警方當日欲衝入維園進行驅散,惟3名被告宣稱自己可以進行集會,在推進期間「且行且停」,令警方速度大大減低。

在辯方大律師劉日成盤問下,劉嘉昇承認警方推進防線時,現場有大量身穿反光衣、聲稱是記者的人。辯方指,3人後退過程緩慢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在場有很多警員和記者,故他們要小心行走,劉表示不同意。辯方又指,另一3人後退緩慢的原因,是因為劉曾叫他們「小心啲、慢慢」,劉觀看影片後承認曾說過此話。

劉嘉昇亦同意,影片顯示文念志曾稱:「阿sir,我想知封鎖線喺邊度,你話畀我聽封鎖線喺邊度?」但他不同意文當時只是嘗試向警方了解他們要退到哪個位置,並沒阻礙警執法。

警承認曾指示小隊「停喺度」 否認要看片才能憶述當時情況

辯方指,影片顯示劉嘉昇與張警司溝通後,曾指示其小隊「停喺度,由得佢哋自己離開」。劉同意前句出自其口中,後句則無從判斷。劉嘉昇又稱,記得在後退人群當中有人稱:「根據選舉條例,候選人有權進行不超過50人的集會,無須通知警方。」

在劉大律師盤問期間,劉嘉昇多次稱對當時的對話沒印象,需在觀看影片後才能確認,但他否認要看片後才能憶述當時情況,指自己只是無法「鉅細無遺」複述。

警承認要依賴「有瑕疵」口供紙作供

代表陳振哲的大律師黃立煒盤問時,亦指出劉嘉昇今早在庭上的口供,與案發後5天所紀錄的口供有出入。劉承認,上庭前一天曾看過口供紙,因要依賴口供紙的內容作供,但自己準備不好,上庭時將時間記得不熟悉,而口供紙的內容亦有瑕疵。

劉嘉昇表示,當日得悉由劉頴匡申請的維園集會獲發反對通知書,並曾以此作驅散人群的理由;但他承認,當時判斷不到聚集人士與該被反對的集會是否有關,而自己當時沒有考慮過維園內會有其他集會舉行。劉又稱,沒印象自己當時有否留意被告身後人士手持的直旗,可能是選舉候選人的旗。

案件明日續審。

三名被告依次為文念志(29歲)、陳振哲(47歲,大埔區議員)及鄭仲恒(30歲,沙田區議員)。控罪指三人於2019年11月2日,在維多利亞公園故意阻撓倪督察、劉督察及張警司。文念志另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罪。

案件編號:ESCC2467/2019

審訊第一日
3區議員阻差辦公案開審 控方突稱文念志以大聲公襲警 官:唔能夠一項控罪告兩樣嘢

審訊第二日
3區議員阻差辦公案 督察稱被告且行且停 阻警維園驅散
3區議員被指「緩慢後退」致阻差辦公 督察承認曾籲對方「小心啲、慢慢」